“其实,如果这种生命来自他亲人,会好点,假如她们愿意话。”玉之灵淡淡地说:“她母亲生命力已经承担不这样损耗,假如你那个同学能够同意用她寿元和生育能力作为代价话,那也可以办到,并且勉强还在因果规则允许之内——大概救他父亲,要十年寿命,延续他父亲生命,要她未来孩子全部寿命,规则之中没有凭空,只有转移。”
“就这样就可以吗?那就这样吧,问问她,如果她愿意,那这事就这样定下来吧,如果她不愿意,那也没有办法帮助她。”
“不,如果用这个方法,还有个因素你还必须考虑,虽然她自己同意,可以免除你很大部分责任——简单说,你就不是非法操作,但是还有部分责任必须你承担,因果规则需要个上台面理由:你为什要救那个人?你和她之间有什关系?”
“必须有吗?”
“必须有。”
仅是举个例子,也有其他原则,不过那就是些比较残酷法门,最简单就是掠夺他人生命来治疗这个男子,这会给你带来很多因果上麻烦,这条途径你愿意吗?”
“掠夺他人生命?”
“是,类似吸血鬼,只是们不要鲜血,要是生命。”
“可不可以用动植物生命?”
“虽然本质都是生命,但是它们还是有区别,而这点差别就决定成功和失败,就如现在输血样,虽然都是人类血,但是血型不同就不但没有作用,反而会导致病人恶化甚至死亡,而调和这种差别,以你现在实力根本办不到。”
“需要什理由呢?”
“比如她救过你命,或者救过你父母孩子命,或者她是你妻子,或者她是你姐妹,或者她是你女儿,或者她把灵魂卖给你,或者她以后就是你奴隶,或者她是你弟子等等,总之必须有充分理由,才会被接受。”玉之灵淡淡地说:“这基本上看代价大小,比如你只收她块钱,就不是理由,因为这块钱对你无所谓,但是救她父亲对她有巨大影响,所以这构不成你插手并且改变气数理由。”
“原来这样麻烦啊?”
“当然,
“也就是必须用人?”
“事实上,就算是用人也有差别,如果不加于调整还是不行,但是这点差别就相对非常小,可以进行调整。”
“杀人而救人?”刘得宜苦笑:“还没有这样残酷。”
“就算你有这样残酷,也不肯定这样做法,因为用这种方法,本身就是违反自然法则大罪,会受到因果注意。”玉之灵淡淡地说着:“其实用法术干涉人生死,这样事情最犯忌。”
“那就没有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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