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士去疾被罚四千钱,因为无法缴清,已经被带到县司空那边,要他用劳役偿还罚款,算起来,年半载内,恐怕都没法回家,这对那个温馨小家庭而言,当是毁灭性打击。
黑夫无法说服自己,对此孰视无睹!
等他踏入县司空官署时,却见去疾正哆哆嗦嗦地,要往劳役文书上签自己名……
“公士去疾!”
黑夫大声喊起来,喝止去疾,去疾回过头,和众小吏愣愣地看着黑夫。
,挥袖而去。
黑夫也知道此事是自己天真,在堂上听到未成年人可以减罪,还以为律令中还有其他人性温情、灵活运用之处,谁料头撞上,依然是冷冰冰律令,和板着脸秦吏。
喜番话让他清醒许多,虽然秦律时不时给他些惊喜,但这依然是遥远古代,宁可罚错,不能放过,这就是秦律思路吧。
“若为制定法度者……”
这个想法在黑夫脑海中突然冒出来,但又迅速沉下去。
他走到跟前,将那袋死沉死沉钱往案几上放,发出哗啦响声。
“去疾,现在就与立契券!”
黑夫拍钱袋,笑道:“这四千钱,借你!”
即便他身居高位,可以干预律法制定,难道就能消除切错漏生硬之处?前世法制课上好像也说过,这匿名投书罪,直到民国才取消,承认并鼓励匿名投书,得是20世纪90年代事……
若是凭空搬运后世律法条款,却不能改变生产力和社会形态,恐怕只是空中楼阁吧。
这切对黑夫来说,还言之过早,他只能收拾起自己疑虑,继续服从体制。
但是,警察依法办案,却把坏人好人起抓,坏人固然罪有应得,可好人就活该白白受罚?这时候,身为警察,对律令无能为力,又该做什?
黑夫捏捏身上沉甸甸钱袋,打定主意,大步朝县司空官署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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