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琯提到这个殷正茂,来历可不简单。他是歙县人,当年巡抚广西,跟俞大猷联手平定韦银豹叛乱;总督两广军务时,击破打着“倭寇”旗号海寇,光复惠州、潮州两地,可谓战功累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此时正好改擢为南京户部尚书。
而南京户部,恰好管着丝绢之事,所以吴琯把这事挑明,是怕殷正茂会偷偷偏袒歙县。
在文章末尾,吴琯又强调次此前五县揭帖要求:尽快查询洪武十四年册籍,搞清楚怎回事。
两天以后,帅嘉谟没回复,反而是歙县知县姚学闵拍马而至。
不过这回他没有大马金刀地跟吴琯力拼,反而施展出缠斗功夫,顾左右而言他。
,是从杭州等八府征收,温、台、处三府不用缴。但《大明会典》里只写浙江布政司征“夏税丝绵”,为什不注明杭州等八府呢?
因为这是《大明会典》写作原则:在直隶,言府而不言县;在各布政司,则言省而不言府。如果事事注明,《大明会典》得多厚啊?
再说帅嘉谟举那两个例子——常州府茶叶注明产自宜兴、宁国府木瓜注明产自宣城,那是特产贡品好吧!跟田赋有什关系?
第三,帅嘉谟曾经提出个理论:歙县亏欠夏麦同时,其他五县也亏欠,六县亏欠总额,恰好与“人丁丝绢”税额对得上。
他算错!
“们歙县税负,实在是太重。大老爷请看,徽州四司银16,212两,歙县要负担5361两,其他五县共负10,851两。砖料银708两,歙县负担234两,其他五县共负473两。军需银12,215两,歙县负担4032两,其他五县共负8183两。这些都属于正税之外杂税,歙县负担徽州三分之,沉重无
吴琯对这个疑点,也做十分深入调查。
乙巳改科之前,歙县产麦19,632石,产米17,688石;婺源产麦8315石,产米8315石。次年歙县产麦亏欠同时,婺源产麦8000石,确实亏欠300石麦,但是大米丰收,远比8315石要高,所以根本不需要补麦,自然更不需要转嫁到歙县头上。
第四,帅嘉谟说户房五县小吏偷偷篡改税收科目,哄骗歙县。
吴琯对这个质疑,简单回复句:歙县长官又不是白痴,就算歙县长官白痴,老百姓也不傻。这大税额,都要真金白银往外掏,哪里是改改数字就能瞒过去?
说完这个,他又不阴不阳地补句:“你说徽州户房被五县小吏把持,但别忘,现在南京户部尚书殷正茂可是你们歙县。”潜台词是,你说把持户房人会徇私偏帮本乡,那把持户部堂官岂不更会徇私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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