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任卿在监狱里待久,穷极无聊。他决定做件有意义事情——写书。
狱中写书这事,在中国屡见不鲜。不过程任卿要写这本书,和寻常可不样——准确地说,他不是写,而是编书。程任卿联络徽州府官吏和诸县友人,把围绕丝绢案大大小小文书,都搜集起来,汇集成册。
要知道,丝绢案持续这久,中间各个利益集团无数次争吵议论,留下大量文字资料。乡绅们书信、题记、状书,诸县申文,诸府、兵备道、抚按两院直到户部各类揭帖、告示、宪牌、奏文、判决书、保书,等等,应有尽有。
徽州又有健讼传统,健讼前提是有深厚资料基础,因此各县都有保存档案习惯,私人还偷偷留下抄本。因此,程任卿编这本书不缺素材。
他只花半年,便编撰成本书。
甘如饴,刀锯不足惧者,必不与囹圄而俱泯。”
不过在官府眼中,这些人是地方上刺头,欲除之而后快。于是这些人和帅嘉谟同时被捕,罪名各不相同。有是聚敛骗财,有是聚众斗殴,有是寻衅滋事,判罚也轻重不,从杖责、下狱到流放充军都有。
其中罪名最重,就是程任卿。他搞起议事局,仅这项就和别人性质截然不同。
官府对他判词里说:“以欺众罔利之徒,转为犯上作乱之渐,建旗张局,召号者数过万余,缚吏侮官,陆梁者状非出,造飞言于达路,则江、浙、闽、广亦各惊心。毀禁示于公墙,则山泽闾阎几为解体。”
这些罪状,都是大犯忌讳事,从判词来看,距离谋反只差线。
不知出于什目,程任卿给这本书起个特别容易让
所以程任卿判决最重,居然是斩监候——相当于死缓。整个徽州大乱中,被判处死刑,只有他个。
程任卿真是个奇人,在监狱里得知这个消息,没有哭诉哀号,而是慨然上书自辩。他不愧是徽州出身,自带讼师光环,洋洋洒洒写大篇,居然探讨起判决书里援引大明律和犯罪事实适用问题。
他没否认那些指控事实,但是声称判决引用法律条文不对,性质不适用于本案。点、两点、三点……论点鲜明,逻辑缜密,旁征博引,简直可以拍部大明版《律政风云》。如果说帅嘉谟是数学学霸话,那程任卿就是生不逢时法律达人。
这些抗辩,并未能改变他被判死刑事实。不过斩监候这个罪名很微妙,判死刑,但什时候执行却没说,这就留下许多可以操作空间。
在许多有心人保护下,程任卿并没有秋后问斩,而是舒舒服服待在监狱里。徽州府考虑到五县民众情绪,不敢轻易执行死刑,索性直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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