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户部尚书范敏等人商议过后,朱元璋决定对基层组织下次狠手。他给这次改革设置两个目标:
第、击破横亘在朝廷和基层之间利益集团,提高对基层掌控力;
第
。中央政权为减少管理成本,行政力量般只延伸到县级。再往下,官府只控制地方上财税、军权和意识形态解读权等大节,把部分琐碎事务管理权——比如小规模司法、治安、公共工程、社会福利等——交给地方上自决。
谁来自决呢?自然是当地乡绅、豪强以及宗族等等。
比如你跟你弟弟要分家产,先不用去衙门,由本家族长主持公道;谁家闺女私奔,不用惊动县官,由本村德高望重缙绅决定惩治手段;闹小偷强盗,暂时不必请官兵围剿,十里八乡自结义勇,巡逻捉拿;修桥、兴学、义庄之类公共事业,也不用朝廷特别拨款,当地乡宦富户捐几轮钱就凑够;赶上规模不大灾荒,地方上也可以自行赈济。
甚至像征收赋税这种大事,官府有时候都可以外包给包税人,自己坐等收钱。比如宋代有买扑之法,规定凡税收千贯以下小集市,官府只向包税大商人收笔定额税,至于商人再从集市里征税多少,官府不再监管——所谓“许人认定年额买扑,更不差官监管”。到元代,包税之风更是盛行。
有句俗话,叫“皇权不下县”。很多人将其误读为皇权管不到基层,其实这句话意思是说皇权管不过来基层。
这个话题,不能简单以“下县”或者“不下县”概而论。它并非个“是否”问题,而是个程度问题,探讨是z.府给地方自治让渡多少管理权,有朝代多点,有朝代少点,历朝历代程度均有所不同,从来不存在百分之百下县皇权,也不存在点都下不去皇权。
这种让渡管理可以保证统治效率,但也会产生个问题——让地方坐大,形成和皇权对抗利益集团。他们会为自身利益,对中央朝廷指令进行过滤,对自己有好处,加码执行,对自己不利,蓄意扭曲或者对抗。
在明初那会儿,这个问题格外严重。元代粗放型管理持续百多年,地方上早已形成自己独立小圈子。中央政令下发到地方,执行难度很高。朱元璋曾经发狠,强行把大批浙西富户迁入京城,算是力破十会。但这种手段只能偶为之,不可能在每个地方都这硬干。
真正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靠制度。
十年之前,户帖推行定程度上改善局面。但出于种种客观原因,朱元璋做很多妥协和折中,他觉得很不痛快。经过整整十年磨合和实践,朱元璋觉得可以按自己理想,放手来玩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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