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那些事,还有怀揣着那种心情自己,都跳跃在这本书里。
其实,这篇小说缺点很明显。余周周过于传奇身世经历,遇到过于美好林杨,经历过于小说化相逢与别离。如果它能够再现实点儿话——开学第天林杨不会记得幼儿园遇到余周周,儿时奔奔会慢慢消失在余周周记忆中,不再想起,更不要提重逢……
然而重新写遍,仍然会坚持这些“明知不可能”桥段。就像余周周自己说,生活本就不团圆,故事就不要再破碎。就仿佛是记忆,当时再苦涩,只要这页翻过去,回想起来,总能咂摸出点点甜味。这是们本能,让们坚信美好多过丑恶、希望多过绝望,所以才有理由大踏步地走下去,直不停留。
小说中编造成分不少,但所有故事编造都是建立在所熟知情感经历基础之上。每每写到个地方,都要将自己当年相似经历挖出来,细细回忆,那刻自己,究竟在想什。
记得当年吃过什廉价零食很容易,可是描摹出儿时那种容易满足小心情很难——尤其是当们在越来越不满足、越来越挑剔现在。表面上看,回忆很多当年故
其实私心来讲,更喜欢原来名字。玛丽苏这个从Marysue翻译过来名词,虽然在同人界臭名昭著,却绝好地概括童年状态。
你总是以为你是主角,你不会被埋没,你最闪耀。沉冤是暂时,昭雪是迟早,绝境是用来铺垫,而反击是必需,甚至跳悬崖,放心,死不,早就有长胡子仙人捧着秘籍在悬崖底下等你很多年……
当然,对很多女孩子而言,还有个重要因素——那些帅哥、才子,他们都爱你。
你不漂亮,不出色,没才华,没家世——不要担心,你世界里,爱情不需要理由。
也许玛丽苏妄想症就是这样种病。有些人得过,被现实砸得醒过来,表面痊愈,长大,成熟,理智,却又不小心会偷偷复发。
就像。走在路上总会胡思乱想,很多情景很脑残,甚至不敢写到这篇后记里面。
不过有些时候,也会在校园里看到些和样边走路边傻笑、自言自语家伙。那刻突然觉得,知道他们在想什。
从小就知道。
很庆幸于这个头脑发热决定。就像后来文下个ID叫“路人甲”读者对说,“二熊,趁着还年轻,趁着还记得,多写点儿吧——你很快就没有力气再想起,所有回忆和感受都会随着年纪和阅历被销蚀殆尽。”
赶在不可阻挡时间和不可避免成熟之前,至少抢救下点儿还鲜活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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