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福尔摩斯热情地握着手说。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大力气。
“想,您到过阿富汗。”
吃惊地说:“您怎知道?”
“这很简单,”他格格地笑笑,“现在要谈是血红蛋白问题。您没看出这发现很有用吗?”
回答说:“从化学上说,是很有意思,但它实用性……”
会品尝,但这总有点不近人情,他求知欲太强。”
“这种精神是很好嘛。”
“好是好,但也太过分些。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你说怪不怪?”
“打尸体!”
“是啊,他说为看看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模样伤痕。亲眼看见他打过。”
“怎,先生,难道你还没看出这种试剂能使们万无失地鉴别血迹吗?这可是目前实用法医学最大发现,请到这边来!”他把拉住袖口,把拖到他刚才工作那张桌子旁。“先弄点血。”他说着,用根长针把自己根手指刺破,然后用吸管吸滴血。
“现在把这滴血和公升水混合。你看,混合后跟清水样。血在混合液中所占比重还没到百万分之。尽管这样,相信们还是能够看到种特别反应。”说着,他把几颗白色结晶物放进混合液中,随后又滴几滴无色液体。很快,混合液就呈现暗红色,些棕色颗粒慢慢沉到瓶底。
“哈哈!”他像个得到新玩具小孩子样拍着手高兴地喊道,“您看怎样?”
说:“这个实验看来很不错。”
“这简直太妙!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方法和用显微镜检验方法都不太好,如果血迹凝干,显微镜就起不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吗?”
“是呀,鬼知道他研究是些什东西。好,们到,他到底是什样人,你自己看吧。”他说着,就和下车。
们走进条狭窄胡同,又从个侧门走进所大医院侧楼。这地方很熟悉。们登上白石台阶,穿过长长条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很多褐色小门。走廊尽头有个低低拱形过道,直通向化验室。
化验室是间高大屋子,屋里杂乱地摆放着很多瓶子。几张又矮又大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很多蒸馏器、试管和些闪动着蓝色火焰小煤气灯。屋里只有个人在较远张桌子旁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他听到脚步声后回头看眼,然后突然跳起来,“发现种试剂,它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别都不行!”想,即使发现金矿,他也不定会有现在这高兴。
斯坦弗给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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