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转股问题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毕竟现实中很多公司都会用挂名股东,挂名股东虽然看起来占有股份,实际上点权力都没有,什都是实控人说算。但是实控人很有可能点股份都不占,但他对公司同样拥有控制权。所以股东会什,真也不是完全有用。
不过这些就得等你毕业之后出来工作之后才能解
目。所以其实也很正常,看什情况。
不过小说终归是小说,现实里占比大股东是很多,但这任性确实不多。哈哈哈哈……
流觞共饮发表于2017-4-1319:28
桃老大求科普~最近看商法不~还是实际操作过程中跟
首先,得说明下,当年学公司法时候,书本上是说公司重大决策需要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表决权同意,这并没有错。只不过现实中具体得看公司章程是怎写。公司章程上般会对重大事项变更做出详细规定,比如会规定需要“过半数或者半数以上股东表决同意”,或者“三分之二或以上股东表决同意。”章程拟定备案之后,公司这些问题就按照章程上来办。而且三分之二股东和代表三分之二股权还不样,这个也要看章程具体怎写。字之差就是天差地别。当然,大部分公司为不让某个持股比例特别大股东专断专权(比如柯总这样,咳),肯定还是按照三分之二来。
其次,原本写就是柯总个人持有股权是67%,超过三分之二,后来想想,这大个公司他个人占股比例这大有点不合适,这样话,还不如让他个人独资算(开玩笑,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两个人以上),于是后来改成56%,反正过半数也是拥有绝对控制权。而且也没写死他就不开股东会啊,他是可以做决定,但真要转股还是要开股东会。只是因为这个公司本来就是他手创立,他家背景又比较深,其他小股东就算不同意也不会说什,要三分之二股东表决同意也是很容易事。
另外前面也已经说过啦,现实里要转让股份还是比较复杂,需要签股东会决议,拥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要签放弃购买这部分股权声明,边老大也知道这点,所以说转股事情不是天两天能办,而且边老大这边要是不同意,和晟也是办不。
最后,还是提前剧透下吧……边边是不会接受,柯总说破天边边也不会接受。他有他坚持和骄傲。所以转股这事是办不成,你们别太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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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说到这里,就继续科普下,人有限公司就是个人独资公司,这个属于特例,不能和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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