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算,就算让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嗅觉是正确。其实,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把您身上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气味联系起来,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眼里,伯母您是那高贵美丽,怎可能是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您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杀机?实在想不到个合理杀人理由!但刚才病房,您丈夫坦白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私情后,您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盛先生在为
十几年,是世界上独无二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记忆,将永远藏在人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香水味。然而,如果个人长年累月使用同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摇头:“这证明不什。”
雪粒积满小麦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摸自己乌黑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那个清晨,经过夜雨水冲刷,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香水。是,那两条杀人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第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个人掐死,需要多大臂力吗?像妈妈这样年纪女人,怎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结果,相信您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条合适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个女人!”
“够!”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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