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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艺高人胆大(1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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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也布满血丝,目光却如同火焰样辉煌。

这目光之中尽是兴奋之色。

在承尘之上,他看到、听到已不少。

两年多明察暗访,今夜他第次有收获。

尽管还未掌握到破案线索,他却已找到两个知道血鹦鹉秘密人。

他绝不相信。

常笑耳朵若是发生问题,又怎会看得到下面情形,听得到下面说话?

那到底常笑在打什主意?

他实在想不通。

官服并没有褪色,却已经很久没有洗换,不单止污皱,上面还满布灰尘。

是什时候偷进这里,躲藏在承尘之上?

王风也不知道。

常笑显然在更早之前就已来,是以虽然离开他不远,他也没有觉察。

常笑却定知道他偷入。

这正如他先进入,常笑是后来,就算不是在他身旁,在这种寂静环境下,他也绝对没有理由不知道样。

并不是王风。

那声音入耳,王风同样大吃惊,这惊而且比血奴、李大娘吃惊更大。

因为那声音与他实在太接近,他听得实在太清楚。

那声音正就是发自承尘上面,他身旁不远地方。

他也是并不陌生。

只要找到血鹦鹉——甚至无须找到血鹦鹉,他都已不难知道血鹦鹉秘密。

只要知道血鹦鹉秘密,太平王府库藏珠宝夜之间秘密失踪这件案子,就不难水落石出。

就想到这些,已够他兴奋

他甚至有这种感觉,鹦鹉秘密在他已不成为秘密。

他绝不相信,凭他身手,对付不眼前

承尘顾名思义本来就是承接灰尘东西。

厅堂上面承尘更不会有人打扫,常笑伏卧在上面,衣服不沾上灰尘才怪。

面颊上也有灰尘。

这些灰尘却没有掩盖他威风。

暗淡灯光之下,官服闪亮地方仍然滴血也似

黑暗中是不是也知道他是什人?

对付可疑人常笑喜欢用什办法,王风多少已有印象,可能只因为有所顾虑,恐怕击不中,惊动下面人,才没有对他采取行动,但毫无疑问,即使已知道是他,最少也有段时候准备给他剑。

想到常笑支毒剑直窥伺在自己附近,自己直就在死亡边缘,他不由捏把冷汗。

常笑既然知道他存在,到现在为什对他仍无表示?

只看身形灵活,就知道常笑并未负伤,难道就是眼睛耳朵都发生问题,根本不知道他进入?

声音入耳刹那,他就想起常笑。

毒剑常笑。

阴森声音飘忽未去,“喀”声,块承尘突然碎裂飞散,个人连随从缺口中飞落。

身轻如燕,这个人赫然就是毒剑常笑。

昨夜他雨中消失,今夜却竟在这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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