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来应该大大方方走过去,但却忽然在楼梯口怔住。
她忽然发觉自己忘件事。
从开始听到秦歌这名字时候,她就有许许多多种幻想。
她当然想到过自己见到秦歌时是什情况,也幻想过自己倒在他怀里时,是多温馨,多甜蜜。
她甚至幻想过他们以后在起生活日子,她会陪他喝酒、下棋、骑马,陪他闯荡江湖,她要好好照顾他,每天早上,她都会为他在脖子上系上条干净红丝巾,然后替他煮顿可口早餐。
秦歌几乎和她想象中完全模样──简直就是少女们梦中幻想那种男人。
他身材比普通人略为高点,却不算太高。
他肩很宽,腰很细,看来健壮而精悍,尤其是在穿着身黑衣服时候。
他眼睛大而亮,充满热情。
条鲜红丝巾,松松地系在脖子上。
张好儿上上下下瞧她几眼,笑道:“依看,你不穿衣服时候最好看。”
她确很解男人,你说对不对?
05
田思思下楼时候,心直在不停地跳。
秦歌长得究竟是什样子?有没有她想象中那英俊潇洒?
思红着脸笑。
张好儿道:“你就算已急得不想洗澡,但洗洗脚总来得及吧。”
水还是热。
葛先生已被塞到床底下。
张好儿道:“暂时就请他在这里趴下,等等再想法子修理他。”
她什都想过,也不知想多少遍。
但她却忘件事。
她忘去想见到他时,应该说些什话。
在幻想中,她见到秦歌,就已倒在他怀里。
现在她当然不能这样做,当然知道自己应该先陪他聊聊天,却又偏偏想不出应
田思思忽然发现,红丝巾系在脖子上,确比系在任何地方都好看。
秦歌看到她时候,目中带着种温柔笑意,无论谁看到他这双眼睛,都不会再注意他脸上刀疤。
他看到田思思时候,就站起来,不但目中带着笑意,脸上也露出温和潇洒微笑。
他显然很喜欢看到田思思,而且毫不掩饰地表示出来。
田思思心跳得更厉害。
田思思只知道他身上定有很多刀疤。
但男人身上有刀疤,非但不难看,反而会显得更有英雄气概。
无论如何,她总算能跟她心目中大人物见面。
田思思闭着眼睛,迈下最后步梯子,再睁开眼。
她就看到秦歌!
田思思用最快速度洗好脚,但穿衣服时候就慢。
衣服有好几件,每件都很漂亮。
田思思挑来选去,忍不住要向张好儿求教。
男人喜欢是什,张好儿自然知道得比大多数人都清楚。
田思思道:“你看该穿哪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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