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许会气得要命,也许会恨得要命,但却绝不会寂寞。
秦歌正看着她,忽然道:“你在想什?”
田思思忽然端起酒杯,口喝下去,勉强笑道:“在想,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来。”
秦歌道:“谁?”
田思思道:“你最佩服那个人。”
这种男人究竟应该是什样子?
她也不知道。
也许她只有永远不停地去找,也许她永远找不到。
也许她虽已找到,却轻易放过。
人们岂非总是会轻易放过些他最需要东西?直等他已失去之后,才知道这种东西对他有多重要。
田思思故意板起脸,道:“你怎好意思在个女孩子面前说这种话?”
秦歌笑道:“因为知道你不会嫁给,个男人若将个女人当作朋友,往往就会忘记她是个女人。”
田思思又笑。
她笑得很甜,很愉快。
可是也不知为什,她心里忽然产生种说不出惆怅,说不出空虚,仿佛找不到着落似。
觉得这地方不错才来。”
田思思道:“真有人觉得这地方不错?”
秦歌道:“当然有,就觉得这地方不错。”
田思思道:“你觉得这地方有哪点好?”
秦歌道:“这地方并不好,牛肉跟猪脚也并不好吃,但却有种特别味道。”
秦歌微笑着,笑得好像很神秘,道:“那个人现在已经来。”
田思思道:“在哪里?”
秦歌道:“你回头看看。”
“无论如何,那大头鬼总不是要找。”
田思思咬咬牙。
“他就算永远不来看,也没什,就算是死,也不放在心上。”
她在心里遍又遍地告诉自己,好像要强迫自己承认这件事。
但她也不能不承认,只有跟杨凡在起时候,她心里才不会有这种空虚惶恐感觉。
秦歌本是她心目中男人,但现在她也好像已渐渐忘记他是个男人。
因为他已是她朋友。
她真正需要,并不是个朋友,而是个可以永远陪伴她、安慰她,可以让她躺在怀里男人。
以后她是不是可以找到这种男人?
她不知道。
田思思嫣然道:“什味道?臭味?”
秦歌道:“你若天天到大饭馆、大酒楼去,也会觉得没意思,偶尔到这里来几次,就会觉得很新鲜,很好玩。”
田思思道:“是不是因为这地方特别适合心情不好人?”
秦歌道:“也不是,那就好像……”
他笑笑,接着道:“就好像你若每天守着自己老婆,偶尔去找找别女人,就算那女人比你老婆丑得多,你也会觉得有种新鲜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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