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根据尸检结果推断出来死者体型、年龄,相关人员提供
事发当时
状况以及地下室发现
物证,断定被害人是居住在藤沼家
正木慎吾(三十八岁)。
②上述用于确认死者身份物证,是残留在地下室
左手无名指。这与尸体左手
缺损吻合,估计是凶手肢解焚烧尸体时不小心掉落在地。化验结果表明这根手指
血型与正木慎吾
血型相同(均为O型)。
③被发现无名指上有戴过戒指
痕迹,与正木慎吾在同
手指上戴有戒指这
事实相符。此外,从正木
房间以及正木弹过
钢琴键盘上采集到
指纹也与这根手指
指纹
致。
3.犯罪经过
从各种情况推测,事件凶手是在同
馆内留宿
古川恒仁(三十七岁)。下面依照既存事实,重新模拟犯罪经过:
现场取证,在附近展开搜索。
不久,根据他们调查,那天夜晚
“事件”以“解决”
方式告
段落。
山谷恢复平静。
祈求平静
生活能够持续下去。是
,
发自内心地祈求……
关于九八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周六)至二十九日(周日)在藤沼纪
家(水车馆)发生
杀人事件
官方意见(摘自岛田洁
笔记综合概括
当时警察发布
公告以及报纸杂志上
相关报道)
1.尸检结果
①古川恒仁是香川县高松市**寺副住持。和当天来访
其他三位客人
样,对藤沼纪
收藏
藤沼
成大师
作品有浓厚
兴趣。长期以来,对自己无力购买
成作品这个事实心有不甘。后来还
解到
个事实:古川最近瞒着家人尝试
股票投资失败,因此在生活上捉襟见肘。
②出于对成作品
痴迷,他偷走
陈列在藤沼家回廊上
幅画。估计他事先并没有计划,而是冲动犯罪。事发当晚,管家仓本庄司在回廊上目击
他对作品表现出来
异常举动。这是证明他心理状态
重要证词。
③待所有人睡着后,他偷偷走出房间,避开坐在楼下大厅里三田村则之和森滋彦
视线,来到回廊上盗走
画。随后,他从后门逃出水车馆,但因为,bao风雨而没
九月二十九日黎明,在藤沼纪家地下室发现
具尸体。根据对尸体
鉴定,得出以下结果:
①尸体被肢解为头部、躯干、双臂(左手无名指缺损)、双腿,共计六部分,在地下室焚烧炉内被焚烧。
②由于尸体损伤严重,难以辨认容貌等个人特征。性别为男性,年龄在三十五岁到四十五岁之间,中等身材,米六五左右,偏瘦。由于高温引发蛋白质变性,无法检验出血型。
③死因推测为被勒住脖子窒息身亡。燃烧造成尸体严重炭化,无法推测具体死亡时间。
2.被害人身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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