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惊悚乐园 > 第314章 入侵脑细胞(二十一)

第314章 入侵脑细胞(二十一)(3 / 6)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包含柯南道尔所写所有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是封不觉小学时用自己攒好久零花钱买。他家境并不富裕,零花钱少得可怜,所以买是缩印本。本书1400多页,字印得很小,看起来颇为费神。

但封不觉还是把这本书看无数遍,而且将书本保存得很好。他从来不会边吃东西边翻书,也不会用沾油渍或污迹手去碰纸,连折角都不舍得,每次都自己记住看到第几页。

十几年过去,这书仍旧放在他书架上,虽说纸张看上去已经微黄,但里面字迹依旧十分清晰,个折痕都找不到。

“真没想到,会再次翻开这个。”封不觉念叨着,其注意力很快放到眼前文字上。

这第599至602页,是“空屋”这个故事中段,而“空屋”,则是《归来记》中个故事。

视线又移到地上:“还是那种正常走路,结果平地摔个跟头碎掉两颗门牙程度呢……”

其实他想多,如果诅咒钥匙真有这种立竿见影、致命杀伤力,魅魔早就在来这儿路上就发现异常,也不会等到封不觉卧室内,才因大意中陷阱。

……

五分钟后,封不觉拿着杯用开水冲泡速溶咖啡,来到客厅。他把咖啡先放在茶几上,随后将翻倒在地沙发归位,并惬意地坐上去。

他端起咖啡浅尝口,然后畅快地“啊——”声,好似自己是个刚刚嗨口粉瘾君子。

以封不觉这资深读者角度来看,《归来记》这组故事应该算是整个系列走下坡路开始。后来《恐怖谷》、《最后致意》和《新探案》,在逻辑推理部分已没有早期作品严谨。这个时期福尔摩斯,好像从“脸部变动、眼神变化、嘴唇闭合、拳头握紧或松开……”都可以正确地判定个人思想活动,判断桩案件因果。

这种现象也能在定程度上反映出柯南道尔先生渐已失去创作这类故事热情,只是为满足出版商和读者们愿望而在写。这也是为什,1902年之后福尔摩斯故

“如果没记错话,599到602页应该是……”封不觉搁下咖啡杯,翘起二郎腿,把之前放在此处那本书翻开道:“啊哈!果然是《归来记》。”

没错,S.H提示,指就是封不觉书架上《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阅读癖,不是天养成

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对封不觉来说,这本书,是条漫长旅程起点。

他小时候,和其他小孩确实不太样。虽然也喜欢玩游戏、看漫画,但他对于阅读天分和热情,显然要比同龄人强出许多,甚至超过成年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职业替身

水千丞
周翔不知道老天爷给他第二次活的机会,究竟是额外照顾他,还是没玩儿够他,否则他怎么会戏里戏外、前世今生,都被晏明修当成同一个人的替身?他也不知道他和晏小少爷,究竟是谁比谁更可怜,一个只能当替身,一个只能找替身。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