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答:想不久你就会见到她,如果你渴,只要暂时忍忍,过会儿就会好。
他只能这样回答,事实上,他认为自己也很快会离开这个世界。
小女孩儿捡起两块云母石片给他看:“多漂亮啊!真好!回家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伯。”
大人确信不疑地答道:“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东西,等会儿就好……”
这个男人叫做约翰·费瑞尔,他是个探险家,在并不算久远几天前,他还在个马队中,每天可以喝到干净淡水,吃到足够口粮,可现在,所有人都死,只剩下他和小露茜两个。
(本章节创作花费许多时间,原本打算以猫爷主观语调来叙述,可几次尝试都觉得不合适,毕竟这不是个能令人愉快故事……最终还是决定用第三人称视角来写此章。
当然不会完全照抄柯南道尔先生原文,因为原文真很长,大约占《血字研究》全篇近三分之长度,所以只是尽量简短地进行复述,不过依然得分成两章才能发完。
或许这个故事会让你对些宗教产生歧义、不满、甚至是仇视,但相信这并不是柯南道尔先生本意,说到底,小说,仅仅是小说而已……)
1847年5月4日,北美大陆中部。
那里有着片被文明遗弃荒漠,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黄石河到南部科罗拉多。终年都能见到路上不计其数枯骨和空中盘旋秃鹰。
事实上,这个小女孩儿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完全可以将其扔下,甚至是将其吃掉……但他没有这做,因为,他还相信有天堂。
秃鹰已经落在他们面前,虎视眈眈地等待着享用大餐,约翰·费瑞尔道:“们来做祈祷吧。”
小女孩儿回答:“还没到晚上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必有什固定时间,你放心吧,上帝他不会怪罪咱们。”
祈祷开始,只是他们都实
这天,个孤单旅客走在这片寸草不生,无限凄凉土地上,他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棕色皮肤包着他突起骨骼。
他忍受数个昼夜饥饿,跋涉过座山谷,最后挣扎着来到这片并不算大高地上,此刻他眼中早已涣散无光……期待着能够找到水源渺茫希望也在此破灭。
他把来复枪扔到地上,然后放下背上灰色大包袱,自己也靠着石头坐下。个小女孩儿从包袱里探出头,她有着双明亮棕色眼睛,大约五岁左右模样,穿着漂亮粉红色上衣,麻布围嘴。从这身打扮可以看出,妈妈对她爱护是无微不至。
可惜,小女孩儿妈妈也已是这荒漠中具枯骨……
她问:妈妈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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