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红是非多,李谦知道,即便自己不出道发歌,只做幕后,自己名字,在相当长段时间里,可能并不会被广大歌迷关注,但哪怕是只凭借给廖辽那几首歌,就已经足够让自己在音乐圈内部声名鹊起,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在红。
要不然,华歌那边不会因为自己加入,就心甘情愿废掉五行吾素那已经制作到半新专辑,而何润卿也犯不上为要到自己首作品就找到曹霑那里,还使出讨人情债方式?——说到底,这不就是红?
既然红,是非肯定是免不!
十七岁自己写出《送别》固然启人疑窦,写出《野花》、《执着》和《未情》就合理?搁在这个年纪,说实话,连《让们荡起双桨》都绝对算是超越年龄神作!
谁都不傻,别管你将来有怎样花样百出解释,人家该怀疑还是会怀疑!
少年写《假行僧》和《无所有》,是不是也会让人觉得太不可思议?不去趟台北话,是不是《冬季到台北来看雨》就辈子都不要出现?
别闹!
爱写什就写什,想拿出哪首就拿出哪首,谁爱质疑什,就让他质疑去好!
又能奈何?
比如《送别》,不说曲子,单纯说歌词,这等凄冷哀婉小令,简直是令人黯然低徊老境,怎可能是个年仅十七岁小屁孩写出来?
所以,干脆就不要管它,想写什就写什,想写哪首歌,就写哪首歌!
时间长,作品就在这里,而且首接首,而且每首都成色极高,而且出首火首……你还要怀疑什?
想明白这个,立刻念头通达。
当然,这些个想法,李谦是不可能跟廖辽说,也不可能说给任何人听。
所以在这个时候,当廖辽有些激动地再次开口说:“你这还不算打人家脸?是,你没针对过任何人,但你这首《送别》拿出来……你能想象得到吗?没有人能说不好,只要他多少懂点音乐知
但是,就写,你能怎地?
抄袭?那拜托你找下,抄谁?
代笔?那有谁会那傻,写出这样足可以首歌吃几十年、乃至有可能名流千古作品,居然送给别人,自己甘居幕后,不求名不求利?以李谦出身和身家,又有什资格可以让个拥有这等才华人甘愿送上自己杰作?
即便这首歌是抄袭或者代笔,那其它歌呢?那多歌,李谦得费多大力气,找多少人才能代笔过来?——李谦手中所有,可是整个时代、长达三十年甚至更久、无数人心血凝聚、大浪淘沙选出来精品中精品!
所以……如果要有人能猜到是穿越,那你就猜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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