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看来,们不得不佩服在郭桓案件中幸存下来*员,真不容易啊,怎把你们给漏呢?
【案发现场疑点】
在讲述历史事件同时,还会给大家介绍些历史学分析方法,当然,还是用方式。
对郭桓案件分析,们会采用种类似于破案方法,相信大家会感兴趣。
下面就请大家拿起自己烟斗,开始对案发现场勘查吧。
这样,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合谋贪污,在朱元璋编《大浩》中,详细列举郭桓贪污方式和数量,看实在让人触目惊心。们有必要列举下(请仔细看,疑点就在其中),其贪污行为包括:
1、郭桓私分太平、镇江等府赋税,也就是说这些地方钱粮朱元璋没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
2、郭桓私分浙西秋粮,具体数字是这样,当年浙西钱粮是450万石,郭桓只交给朱元璋200多万担,其余他自己私分。
3、郭桓等人在征收赋税时候,巧立名目,创造性征收多种赋税:包括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蒲篓钱、竹篓钱、神佛钱等。
最后算出总账,他和同党共贪污2400多万石粮食。
以上所列就是史料记载,也就是们所谓案发现场,请大家注意,并非所有史料都是可信,在这些资料中,互相矛盾并不少,就如同凶案现场会出现
这看来,郭桓确实是胆大妄为,他勾结其他官吏贪污腐败,朱元璋也并没有放过他同党。那郭桓同党是谁呢,经过朱元璋追查,六部大多数*员都成为郭桓同党!
他们包括礼部(礼法)尚书赵瑁、刑部(司法部)尚书王惠迪、兵部(国防部)侍郎王志、工部(建设部)侍郎麦至德等。请注意,这个名单很长,据《刑法志》记载,当时六部除上面所列高级*员外,所有侍郎(副部长)以下*员都被干掉。
这也就是说当时六部,每个部除尚书(部长)人,侍郎(副部长)两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办事*员都被杀掉。当时部长真成光杆司令,*员们陷入恐惧之中,见面第句话应该就是“你们今天死几个?”其实到后来这个问题也不用回答,因为个部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这是中央*员,还有地方经办*员,粮食是由省里送来,往下查,就是各个府县,府县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谓富户、粮长。这些人也大多被杀掉。
此案共杀掉三万余人,结果是“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扫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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