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新来?”
“叫张岚,级武官,认职十夫长,在找兵。”张岚开诚布公道
昔日七杀正规军最年轻百夫长,个女人统领百名精锐叱咤战场,手逐日战弓,千步穿杨,百发百中,就连逍遥城里最强武者都说过,距离夜莺10步外,输赢便各安天命。
就是这牛逼人物,却在出任务时“失误”杀自己上级五百夫长,被宣判后剥夺全部官级,下放到这贪狼营中当个马前卒。
可能上级就是希望她能死在外面,最好连尸骨都给野兽吃掉最好。但夜莺就是怎都死不,她不管和多少队伍出发去多危险之地,哪怕只是个人都能活着回来。
在这贪狼营里,大家都叫她为“妖女”,也不愿意与她来往,有喝多不小心惹到她货,第二天都会被发现死在什阴暗小角落。
听到有人叫自己名字,树枝上短发女人侧头看眼张岚,“你叫?”
青纱帐、红瓦房,断剑残血,勾勒片迷惘。
贪狼营如洪伯所说,绝不是作威作福位置,能到这里来,不是穷人混口饭吃,就是为还账卖身于此。
贪狼营死亡率是逍遥城里最高职业,他们工作就是巡防山野,带什出去都不好使,所以上级只配备给他们轻装备,最远程武器也只有弓弩。
这样小队出去10组,回来不到6成,刀头舔血生活大家已经习惯。卖命而已,命也是有价钱。
这里兵多数都跟鑫哥样,要攀附强大队长,求活下来,要找有钱阿斗,辅佐他赚个生活费。
“就是你,他告诉,这里谁都有价,你什价?”张岚搂着鑫哥肩膀道。
“不是说?姐!不是说!操!你放手,不认识你喂!”鑫哥在张岚怀里像小娘们样折腾着,可就是挣脱不掉。
“是吗?”
夜莺微微翻身,从高达10米树枝上坠落下来,当你以为她要摔死时候,她又是用诡异姿态双足落地,打着哈欠站起身来。
定睛看,夜莺身高178公分,双110大长腿只穿着金属战靴与粗皮战甲短裤,上身皮革修身护具,bao露出她身古铜色肌肉皮肤,精致小脸,干练短发,眯着眼睛也带杀。
但在这里还有另外种……就是受刑者。他们从前也是威风八面王者,然后犯错……
“哥,别开玩笑,夜莺和其他人不同,惹不起,这女人是疯!”鑫哥嘴角抽搐着凑到张岚耳边提醒道。
“哦。”张岚点点头,又看着大树喊道,“夜莺,你晚上多少钱?”
“草!”周围群找活马前卒都开始往后撤,那看张岚眼神就跟看尸体样。
夜莺何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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