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时,可能是被钱所吸引吧,他不问究竟就给安排病房。接着,给检查眼睛,说是罕见眼底出血。给清洗眼睛之后,幸运是血就止住。嘿嘿,血当然会止住。可血虽然止住,眼睛依然疼痛难忍。于是,院长就马上给打针吗啡。吗啡效力还真厉害,不到三十分钟时间,疼痛就消失。
第二天晚上,就在干掉那个家伙同时间,右眼突然比前天晚上疼得更厉害。于是又让他给打吗啡,可这次只打针已经不管用,打两针疼痛才消失。
接下来几天,都是在同时刻,眼睛就会开始疼痛,注射吗啡次数也越来越频繁。终于到第七天晚上,确切地说,是在那个家伙死后头七晚上,右眼疼着疼着突然什都看不见,这之后便瞎。可从第二天开始,到同时刻,眼睛就不再疼。老爷,仇敌鲜血还真是让人害怕呀!
这说话,老爷您可能会怀疑不中用吧。老爷,您可知道逃犯最佳藏身之所就是医院啊。经常听人说,大盗贼为逃避杀人死罪,会供认小罪,进监狱躲避。杀人后只想躲在医院里。不过,必须是小医院,太大医院不行。另外,必须要有足够钱,这样话,医院为钱也会尽力保护你。警察般认为病人不会杀人,也不会来调查。医院按所说,谎报住院日期,当然也是用假名字登记住院。总之最后没有引来警察。这个事件,怎说才好呢?对,就像“走迷宫”样,最终稀里糊涂地就没事。
可是,虽巧妙躲过法律上惩罚,而来自情敌血液惩罚却越来越强烈。
从右眼瞎第二天开始,眼睛就不再疼痛。可在固定时间不打吗啡话,浑身就像虫噬般,难以忍耐。和普通吗啡中毒还不样,好像特别特别期待吗啡进入身体时那种疼痛感觉。老爷,您有过吗啡渗入皮肤里时那种舒服得让人垂涎欲滴疼痛感觉吗?那种感觉真让人难以忘怀啊!之后每天到固定时间,就让他们给打吗啡。可两周之后,在手臂和后背任何个地方打吗啡,那种让人着迷感觉却再也找不着。哎呀!这可怎办呢?全身哪儿最疼呢?找来找去,结果感觉嘴唇周围、脚底还可以。可持续往这些地方注射两三周后,那种感觉又消失。
在这儿给您说这些可能有些不礼貌。最后甚至手拿针管,往自己下身那地方皮下注射呢!这个地方痛感果然很强,让体会到难以形容快·感。但这种快·感依然难以持续四五天以上。
已经再也找不到感到疼痛地方!老爷,不知您能不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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