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七年颁布《兵役法》,丙种体质指体格或健康状态极端恶劣者。只会在战争最末期兵源严重不足时被送上战场。
(15)别当:管辖大寺院、神宫寺僧官。
(16)僧都:管理佛教僧尼所设僧官职,位在僧正之下,是第二高位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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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七年颁布《兵役法》,丙种体质指体格或健康状态极端恶劣者。只会在战争最末期兵源严重不足时被送上战场。
(15)别当:管辖大寺院、神宫寺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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