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猎物’过马路,看起来好像知道有危险降临样子。
但是有用吗?
没有。
陆骏立刻眉头紧锁地追上去,虽然他现在有点烦躁。
神他妈活捉,干。
陆骏咽咽口水,这诱惑真他妈引人犯罪,哦不,是犯傻。
从东欧活捉个人回国,头号傻子才做这种事。
“你确定你不是耍?”陆骏告诫自己别当傻子,可是完全忍不住骚动受心。
二十岁还没开荤,再忍下去他菊花都要谢。
反正,限时到今年之内,陆骏心想:他妈定要睡到李廷懿,睡不到就转行去卖烧饼。
边,举起枪打开保险栓。
扣下机板之前他笑笑,嘴里念着李廷懿名字。
完成任务,就是这简单。
“滴滴滴……”开枪前刹那,该死手机在裤兜里震动。
陆骏放下枪,没好气地接起电话:“谁?”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陆骏是看见男人野就想睡,咱冬哥够不够野?让他尝尝】
“怎敢耍你?”李廷懿回忆起陆骏对自己两眼放光模样,他轻笑两声:“就这说定,好吗?”
陆骏暗骂自己不争气,光听到这个男人声音就腿软:“嗤,你只说当情人,天也是情人,两天也是情人,时间长短还不是你说算。”
李廷懿:“年怎样?”他刻意压低声音,引诱这名单纯与复杂并存年轻杀手:“或者们很适合,并不舍得分开,那不介意直在起。”
“好啊。”陆骏立刻答应:“人,活捉给你,你在国内洗干净等。”
说完这句话,他就急匆匆地挂电话。
“是。”李廷懿声音在听筒中传来:“陆骏,要把你裴若臻活捉到面前。”
“什?”活捉?
陆骏整个人都不好:“你有没有搞错,你知道活捉个人回国有多难?”
“但是现在不能杀他。”李廷懿说着,马上开出个诱人条件:“如果你做得到,愿意做你情人。”
不是夜情,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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