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追风筝的人 > 第四章

第四章(1 / 6)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爸爸生于1933年,同年查希尔国王[1]MohammedZahirShah(1914~),阿富汗前国王,1933~1973年在位。[1]开始他对阿富汗长达40载统治。就在那年,对来自喀布尔名门望族年轻兄弟,开着他们父亲福特跑车路狂飙。他们抽大麻,喝法国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奋,在去往帕格曼[2]Paghman,阿富汗城市。[2]途中撞死对哈扎拉夫妇。警察逮到这两个略带悔意青年,连同罹难夫妻那个五岁遗孤,带到爷爷跟前。爷爷是位德高望重法官,听完那对兄弟辩说来龙去脉之后,爷爷不顾他们父亲哀求,判决那两个年轻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军年。此前他们家里已经不知用手段,免去他们服役义务。他们父亲有所申辩,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终,人人都赞同这样判罚,认为也许有些严厉,却不失公正。至于那个孤儿,爷爷将他收养在自己家里,让仆人教导他,不过得对他和蔼些。那个孤儿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个世代之后哈桑和共同长大那样。爸爸总是跟们说起他和阿里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设计师,谁又是可怜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朋友。

奇怪是,也从来没有认为与哈桑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般意义上朋友。虽然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相机。虽然们整个冬天起放风筝、追风筝。虽然于而言,阿富汗人面孔就是那个男孩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脸,那永远燃着微笑兔唇。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能改变得。没有。

们是起蹒跚学步孩子,这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十二岁以前,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起度过某个懒洋洋悠长夏日,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们拔掉蜜蜂尖刺,在那可怜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们无与伦比快乐。

们还追逐过路游牧部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职业替身

水千丞
周翔不知道老天爷给他第二次活的机会,究竟是额外照顾他,还是没玩儿够他,否则他怎么会戏里戏外、前世今生,都被晏明修当成同一个人的替身?他也不知道他和晏小少爷,究竟是谁比谁更可怜,一个只能当替身,一个只能找替身。
最新小说: 九重之渊 第七位囚禁者 [综英美]继承韦恩庄园的我 桃源亭事件 奥本海默传 误撩 我以为我是反派人设 一觉醒来和死对头有娃了 史蒂夫·乔布斯传 无意勾引[A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