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来下他那明媚迷人微笑。
“晃膀子,”他说。
只
“象是有人给你找个很好事。”
“个顶好事。”
“你干不干呢?”
“不见得。”
“为什不?”
“当然,知道这事与不相干,”说,“不过,并不觉得你对。想懂得你意思,也懂得个人参加两年战争之后,在开头两年里当那种受人欣羡普通大学生,是相当腻味。不相信他们会不喜欢你。美国大学不大熟悉,可是,相信美国大学生和英国也差不多,也许粗卤点,稍为倾向于胡闹,可是,整个儿说来,还是些规矩懂事孩子;敢说,你假如不想过他们那种生活,只要稍微使点手腕,他们总可以让你过你自己生活。弟兄都读过剑桥,就没有。有过个机会,可是,拒绝。要到外面来混。后来直都懊恼。想进大学可以使少做多少错事。在有经验老师指导下,你可以学得快得多。你假如没有个人指导,就会糟蹋掉许多时间,走冤枉路。”
“你也许是对。并不在乎做错事。也许在那许多死胡同条胡同里,可以找到适合目东西呢。”
“你目是什呢?”
他踌躇下。
“正是啊,还不大清楚。”
“不想干。”
这与毫不相干,实在是多事,可是有个感觉,好象正因为是个局外人,而且来自外国,所以拉里觉得同谈谈没有关系。
“你知道,个人什都做不时,他就成作家。”吃吃笑。
“没有才能。”
“那,你要做什呢?”
没有开口,因为这句话好象没有什可以回答。这个人从年轻时起就有个明确目标在脑子里,颇有点觉得不耐烦;可是,责备自己;有个感觉,只能说是直觉,好象这孩子灵魂里在模模糊糊追求种东西,是不是属于种半明半昧观念,抑是种隐隐约约情绪,也说不出,而这种追求却使他整个人得不到宁息,逼着他,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要向哪儿去找。他莫明其妙地激起同情。
从来没有听他多说话过,现在才觉察到他说起话来极其好听,那声音非常之醉人,就象仙丹。想到这点,再加上他那迷人笑,和富于表情黑眼珠,很能解伊莎贝儿为什爱他。他确乎有种惹人爱地方。他转过头来,毫不忸怩地望着,但是,眼睛里有种表情,象在打量,又象是好笑。
“昨天晚上们全走开去跳舞时,你们谈到吧?这猜得对不对?”
“有这个时候。”
“想他们硬把鲍勃大叔邀来,就是这个缘故。他顶恨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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