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留意到这点时,便猜想们是不是被另个表像欺骗——在医院逃跑上车不是石本添,而是这个大圈。因为事出突然,只要有个理平头、戴黑框眼镜,身穿咖啡色囚衣男人奔逃,所有目击者都会直觉地认为那是消失石本添。”
小明想起简报时石本添照片。石本添头发很短很薄,如此说来,那个发型正好跟死去大圈相似。
“枪战后,O记在贼车上找到号码牌被撕去囚衣,也令有点在意。囚犯越狱后换上便服很自然,但为什要撕去号码牌?要毁灭证据、隐藏行踪,可以烧掉囚衣,那在处理前撕掉号码牌是多余。如果不怕,bao露踪迹,那也不用拿走号码牌,反正今天越柙囚犯只有石本添人,不论找到囚衣有没有号码牌,都会知道是他。所以,如果说那囚衣根本不是‘石本添身上附着编号二四三八牌子衣服’,而是”伤装成石本添道具之——“,那也可
指指自己额角。“其中人发型改变,跟早几天拍到照片不样。”
“那又如何?歹徒乔装或变装很常见啊。”
“不,你要搞清楚,歹徒在‘犯案后’乔装很常见,但在”犯案前“乔装却是不寻常。”关振铎微笑道:“犯人做案后换装很合理,因为案件发生时可能有目击者记得犯人样子,他为逃避耳目所以改变发型。做案时乔装也有可能,例如戴假发改变形象,方便之后以平日容貌活动。问题是,完全找不到这个大圈将三七头剪成短发理由。”
小明想起他在告示版上看过那两帧照片。
关振铎继续说:“犯人不知道他们已被情报科盯上——事实上0;知道情报也很少——那人根本没需要剪短发,如果说是为做案时乔装,那他应该反过来,在救出石本添后才剪发,因为三七头可以变成平头,但平头没办法变回三七头,在看到照片刻,甚至想过是不是被表像误导,因为死者跟们手上相中人外貌相同,就以为是同人,或许死根本不是们所知道那个大圈,可是死者左颊疤痕跟相中人吻合,如果猜想那是’有相同疤痕双胞胎兄弟’未免太不切实际。所以,问题只有个——为什他要在拯救行动前理平头。”
“可能是……天气太热?”小明说,虽然连他自己也觉得这理由很牵强。
“虽然这也有可能,但当时想是另回事,他理平头确是乔装用。”
“但组长您刚说歹徒犯案前没理由乔装去逃避追捕……”
“所以他乔装目不是逃避追捕。”关振铎笑道:“小明,哪种人最常理平头装?”
“初级警员、军人……啊!囚犯!”小明想到答案,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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