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鸾攀着方向盘,全神贯注地等待着。片刻后突然耐心丧尽,开门下车,大步朝街角奔去。
可街角空无人。
怎会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种密不透风绝望,像被什牢牢卡住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太多,而对方除Omega什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输家。
更可怕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清醒,浓烈情欲却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极度空虚只要沾染点点,就像老烟枪犯瘾,会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这……”
三十年来第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皮相和体面衣着为他增加可信度,店员想想,决定日行善,把手机借给他。
太阳初升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市中心住处,路边熄火车子也并拖走。
这夜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床上醒来过。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个人时候,这种欲求有放矢,就像洪流冲向唯宣泄口,发不可收拾。
某次在街角醒来,郑飞鸾又想起那场露水姻缘。
他倦乏地望着路灯下飞扬大雪,忽然觉得,他小夜莺应该是很适合毛衣与围巾。米白色,纯羊绒,裹着张清秀脸,脸颊染着淡淡绯红,半是羞怯心,半是头顶红伞落下影。
他会转过那个街角走来,积雪甘愿为他碎裂,化作串雀跃脚印。轻轻,像花苞打开声音。
他醒在形形色色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唯共同点:周围永远坐落着栋又栋廉价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他”为找到Omega可能会“动用切办法”。于是他会在每晚入睡前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严密地堵死,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他”开始奉行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逻辑:
之前每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出租屋里,所以,何岸定还藏在类似地方,等着“他”去找。天不行两天,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出租屋。
无比可笑,但足够固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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