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次见面,有点狼狈。手心全是汗,说话有点结巴。还好是他淡定。
他身上有花露水香味,穿着雪白雪白T恤,他笑出白白牙齿,说:“叫阿小。听说你是这里最会读书孩子?”
点头。
“你比大两岁?”
点头。
电视里小少爷穿吊带裤,头上梳着电视里小少爷才梳那种发型,皮肤白得像他身上白色衬衫。
他长得副小少爷该有模样,白得发亮,瞬间让周围切都灰暗。
他是东边邻居阿月家侄子。父母到香港承包工程发家,哥哥已经办好香港移民手续,接下来办他,这中间需要两年时间,这时间里他就暂且借住在这里等。
香港阿小,街坊觉得这名字特别适合,仿佛香港才是他姓氏。
香港阿小给这群野生孩子内心,造成极大触动。或许印第安人第次看到欧洲人也是如此心情。
“黑狗哥好!”
回到家没多久,拖鞋军团人早在等,他们像堆苍蝇样聚拢来,叽叽喳喳地问询。当时还假装深沉地说这小子很客气,不是简单人物。心里早生出无比好感。
担心他个人孤单,也担心他被小孩子带坏,亲戚给他配两个保镖——他两个表弟,高矮,
从那天开始,他家里总围着群偷窥孩子,这些孩子好奇他切:他说话老喜欢扬扬眉毛,他头发总梳成四六分郭富城头,他喜欢吹口哨,还每天洗很多次澡。没过几天,这群老赤脚到处乱窜小屁孩,个个说话也扬眉毛,头发也梳四六分,也开始吹口哨。竟然还有孩子偷窥他洗澡。
阿月姨家稍微殷实点,在那片地区是唯两层楼。香港阿小每次换洗白色T恤和内裤就挂在楼顶迎风飘扬。那白色衣物,雪白得太耀眼,似乎是文明旗帜,傲慢地挺立在那边。对这些青春期孩子,那衣物夹着莫名荷尔蒙感。香港阿小来第三天,有个小孩爬上电线杆就为看眼阿小最贴身秘密,不小心摔落下来。还好以前土地都还是土地,而不是冷酷水泥地。孩子磕出伤痕,但不至于伤残。
这样故事,小镇甚至羞于传播,大人们当作切都没发生。他们用假装没看见,或者不理解,继续守着风土简单。
其实内心已经认定自己不会喜欢这个阿小。在邻居小孩共同组成拖鞋军团里,最会读书,也是最得长辈和同龄人关注,阿小虽然也引起兴趣,但他夺走原本属于许多目光,让多少有点失落感。
假装漠视这切,直到这天,阿月姨来邀请去和这个阿小玩。“你读书好,多带带他,别被那些野孩子带坏。”竟然掩饰不住地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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