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有张学良在后面撑腰,新闻审查部门没有严厉追究,只是罚款而已。
事实上在黎元洪当大总统时候,新闻审查度变得很宽松,引用西方国家“追惩制”。可惜“追惩制”存在时间很短,段祺瑞上台,又重新恢复袁世凯《出版法》,还颁布更加苛刻《报纸法》。
张作霖当权后,又推行系列补充条例,对新闻出版行业进行种种限制。如今在南方办报纸很舒服,在北方则步履维艰,仿佛是戴着镣铐跳舞。
“罚钱就罚钱吧,只要不被查封就好。”周赫煊倒是看得开。
胡政之叹息说:“就怕哪天少帅面子也不管用。你看现在北方报纸,除咱们《大公报》,还有谁敢报道南方z.府正面新闻?”
《大公报》报馆。
胡政之苦笑着走到周赫煊办公室里,扔出张公函说:“又被罚款,五百大洋,下次该罚千吧。”
“因为什?”周赫煊问。
胡政之道:“还不是报道南方z.府收回汉口和九江英租界。不仅罚款,还让们登报纠正错误。”
北伐战争让英国在长江中下游流域损失惨重,所以英国人开始胡作非为,惹来滔天民怨,上月初汉口还爆发反英怒潮。南方g,mz.府顺势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这无疑是晚清以来重大外交胜利。
周赫煊强调道:“言辞可以委婉些,但该报道还是要报道。不党、不私、不卖、不盲,这八个字千万不能丢。”
“哈哈哈,固所愿也。”胡政之大笑。
《大公报》八字方针,确实赢得北方知识分子尊重。特别是如今万马齐喑,北方其他报纸很难看到南方真实新闻,这就让《大公报》显得尤为可贵。
就在上个月,《大公报》日销量已经接近四万份,超过北平《晨报》,仅次于天津《新天津报》,成为北方数省第二大报。
销量和名气是有,随之而来麻烦更多。听说现在北洋z.府新闻审查人员,上班第件事就是审阅《大公报》,稍有
《大公报》自然要报道此事,但却惹来张作霖不满。
民国初年新闻法规,主要依据袁世凯颁布《报纸条例》(即《出版法》)。其中第十条规定禁载事项,前三项为:,淆乱政体者;二,妨害治安者;三,败坏风俗者。
这三条禁止刊载内容,实在太过宽泛笼统。只要当权者有心,随随便便就能扣帽子,轻则罚款,重则查封。
就拿《大公报》这次报道收回英租界来说,因为害怕得罪张作霖,特意在南方国民z.府前面加个“伪”字。结果因为肯定g,mz.府举措,在舆论立场上有问题,还是被认定为“涉嫌扰乱政体”。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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