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这样写道:“发现这些日记时候,感到不可思议是,日记里所写每天生活,已无记忆。要说无记忆,那这些日子到哪儿去?又消失在哪儿呢?思索着这样个问题:人是不断消失在过去日子里。”过去日子经历过来,却无记忆,这是不可思议。现在是五十岁人,依然觉得不可思议。对来说,这是《十六岁日记》第个问题。
不能说因为无记忆,就可以简单认为人是“消失”或“丧失”在过去日子里。另外,不想在这部作品里解释记忆和忘却意义,也不想接触时间和生命问题。然而,对来说,它确是些线索、些证据。
记忆力不好,坚决不相信所谓记忆东西。有时感到忘却也不见得是件坏事。
第二个问题是,为什要写这样日记呢?无疑是因为觉得祖父临终,想把祖父形象记录下来。十六岁,竟在个弥留病人身旁记这些写生式日记,后来回想起来也觉着奇怪。
还记得五月八日日记是这样写:“面对桌子,把稿纸展开。美代则坐在那里,准备恭听那番所谓心里话。(想原原本本地记录祖父话。)”家里是有“桌子”,不过记得在替代桌子脚蹬儿(脚搭子)头,立着根蜡烛,就是在那上面写《十六岁日记》。祖父双目近乎失明,他也没觉察到在记着写生式日记。
当然,做梦也没想到十年后会将这些日记作为作品发表。总之,之所以能作为作品读下去,大概因为是写生式缘故,而不是早熟文才。为将祖父话速记下来,没有工夫去修饰文章,字迹也十分潦草,后来有些字都认不出来。
祖父享年七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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