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同住母亲,在母亲协助下艰难抚养孩子,目睹过这切文尼更是对贝比充满怜悯。所谓“调情”只是他想要逗她开心,送她回家是因为看到她脚肿,根本系不上鞋带。
至于贝比——她确实对文尼有好感,但这种好感主要来自他对她善意,文尼被警察抓走时,贝比为他感到伤心,仿佛他是她哥哥样。
正方:贝比现在服务员工作每小时只能赚到2.35美元底薪,假设每周工作五十小时,加上小费,每月平均收入只有317.5美元,她看不出以这样收入无法满足抚养孩子需要吗?她怎会不知道申请补助和食物券呢?
反方:贝比很爱她孩子,母爱可以克服许多困难,虽然她收入只能满足基本需要:租金、食物和衣服,但这些东西是无法与母爱相比。
正方:马克和琳达·麦卡洛显然拥有切养育孩子资源,麦卡洛先生有份薪资丰厚稳定工作,过去十四个月,麦卡洛太太直在家带孩子,她打算今后做个全职母亲,他们家位于个安全、富裕社区。在他们照顾下,孩子吃得饱穿得暖,得到无微不至关心,定期进行体检,社交需要可以充分获得满足,生活丰富多彩:在图书室听故事,去婴儿泳池活动,参加亲子音乐课程。麦卡洛家还通过严格无铅居住环境认证。
而且,事实证明,麦卡洛夫妇在抚养孩子方面始终不遗余力,记录显示,他们十年来始终想要孩子,四年前开始申请领养。此前,他们征求大克利夫兰地区所有医学专家意见——包括克利夫兰市立医院最好妇科医生,专家建议他们领养,于是他们在本州最具声望领养机构登记。从这些事情上难道不能看出,他们定会给予宝宝最贴心照顾和最好成长环境吗?
反方:可是孩子已经拥有位母亲,而且是她亲生母亲,十月怀胎,朝分娩,做母亲不知经历过多少辛劳与痛苦。把最好献给孩子是母亲本能,孩子也天生与母亲最为亲近。
正方:毋庸置疑,贝比拥有孩子监护权,即便作为单亲母亲,她也有权抚养孩子,可是,她去上班时候,谁来照顾孩子?把孩子交给个父母双全家庭抚养岂不是更好?至少在方工作时,孩子可以得到另方照顾,而不是把孩子送到托儿所。况且,研究证明,父亲角色在孩子性格形成过程中十分重要。
最后,双方辩论总是会归结到个问题:母亲定义是什?是血缘关系还是爱决定母亲身份?
最后天聆讯时,法官传唤麦卡洛太太上庭发言,法庭上理查德森先生十分庆幸没有人前来旁听。家务法庭上没有证人席,只为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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