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令、签署奏章大权,中书诏令若是有失,甚至可以直接给予封驳,则就成为皇帝意志体现,用以制衡中书省权重,是对君权再次延伸。
至于政务六部,则就是对魏晋以来分曹任事进行制度上加强,使得六部尚书得以真正参与国事行政,令中书相权再次下方,对于皇权加强更是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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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令、签署奏章大权,中书诏令若是有失,甚至可以直接给予封驳,则就成为皇帝意志体现,用以制衡中书省权重,是对君权再次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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