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耽美文 > 听雪楼 > 第一节

第一节(1 / 5)

当然,

前任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邪派高手“血魔”舒血薇,生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但是只有知道,所谓“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个魔,而是被人生生逼成魔!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前任主人终其生、也只是个浪迹天涯孤胆剑客而已,不求闻达于江湖,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锄强扶弱、笑傲江湖。

血魔是追随过最令同情和敬佩主人。可惜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自刎——死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岁而已。

那时候,躺在他血里,看着这个孤胆剑客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难道,那个相剑大师说是真是不祥之剑?只能给人带来不幸?

或许,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

名字叫血薇。

有这样个娘娘腔名字,据说是因为颜色——不象其他同类,并不雪亮晶莹、寒意逼人,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光芒,就象是红蔷薇花瓣样。

知道很有名。

每次当主人把从鞘里抽出来时候,都能看见对面人震动畏缩眼神和脱口惊呼——“血薇剑!”

——难怪他们,因为,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

然而,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

在那个时候,只手把从血泊中拖起来,紧紧抱在怀里。由于重量,那个人用只手几乎拿不住动,于是,另只手立刻紧紧同时握住——让惊讶是,那居然是双小孩子稚嫩柔软手。

忽然又有什滴落在身上,湿而热液体——是血吗?习惯性地想。

然而,

那不是血——,人类所能给予、和血样潮湿而温热,还有……泪。

五十多年来,饮过多少江湖中豪杰英雄血,已经记不得。唯记得身上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出鞘,绯色剑光都能照人不寒而栗。

“血薇,不祥之剑也,好杀、妨主,凡持此剑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魔。”

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相剑大师孟青紫为什会对有那样评价——这个只见家伙,居然在《刀剑录》里用如此恶毒话来诋毁和诅咒主人——以至于“魔剑”这个带着偏见称呼,居然成在武林中代称。

可是并不想杀任何人,包括历任主人。,甚至在每次饮过人类时候,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握着那双手,竟然同样也是另个人类啊……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为何却把恶名推卸到刀剑头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朋友劝穆先成, 蒋宇性子过于锐利, 玩玩就算了,不适合养在身边。穆先成养了,还一养很多年。金主老攻vs明星傲娇受
凡人修仙之仙界篇全文免费阅读,讲述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没有看过前传《凡人修仙传》的书友可以先去看看,不过也并不影响本书的阅读体验。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最新小说: 沉默的永和轮 穿成虫族对照组的渣雄虫 遗世话晴秋 oh~这该死的兄弟情 我养的纸片人超好氪 嫁了一个老皇帝 平生相见即眉开 维持女配的尊严 谨遵医嘱 未完成的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