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白昼枉驾,从正门来哩。”
“喂,这位是刑事警官,他抓到前些日子那个窃贼,说是让你到警察那里去趟,因此特地来这儿呢。”迷亭说。
看来,主人到这时才终于弄明白刑警来他家理由,于是低下头去向小偷深深地行个礼。这大概是因为窃贼要比那位刑警模样儿长得帅得多,所以主人立即把他错认成是刑警。那个窃贼自然吃惊,他当然不好声明:“就是小偷”,只好若无其事地站在那里。当然还是抄着手。因为他戴着手铐呢,就是想伸出手来也不可能办到。按常情说,看这种情况就该明白,可这位主人却和当前般人不同,有个味崇敬官吏和警察毛病。他认为官老爷威风是极其可怕。当然,从理论上讲,他也不是不明白,警察不过是老百姓拿钱雇来“看家护院”,但到实际场合,却表现得极其顺从。主人父亲在过去是小街道上名里正,辈子对上边总是磕头如捣蒜。这习惯也作为因果,传到他儿子身上。真使人不胜同情之至。
那个刑警似乎感到很可笑,便嘻嘻地笑着说:“明天上午九点钟之前,请到日本堤警察分局来趟。失窃都有哪些东西啊?”
“失窃东西嘛……”主人虽然接半句,可不巧得很,他已经记不得,他所记得,只有多多良三平君送来那小箱山药。本来他想,山药被偷走,实在算不什,不过自己既然已经说出“失窃东西嘛”这个开头,如果不继续说下去,就很可能被看成相声里名叫“与太郎”那个二百五,面子上不好看。如果是别人被盗,那还好说,明明自己被盗却回答不出个名堂来,岂不丢人?他想到这里,便狠狠心,冒出句:“失窃东西嘛……山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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