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保护逃避税收。公司确保护富人,但是许多从未建立过公司人却不明白这个道理,因为公司并不定是个真正实体,公司可以只是些符合法律要求文件,在z.府注册后就被放在律师办公室里。公司并不意味着要有刻着公司名称大楼、厂房和雇员,它可以只是个没有灵魂法律实体,但富人财富在这里得到保护。旦所得税法被通过,成立公司就会流行起来,因为企业所得税率低于个人收人所得税率。此外,公司某些支出可以在税前获得抵减。
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争斗已经进行几百年,它是劫富人与富人之间斗争。
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制定法律,就会发生这种斗争。斗争还会持续下去,吃亏人定是无知者,即那些每天起来勤奋工作并不假思索地付税人。但是如果他们明白富人玩游戏,他们也会来玩,这样他们就可以实现经济自立。每次当听到父母劝说孩子去学校以便找个安定工作时,就会感到忧虑,因为个有着稳定工作雇员,若没有财务头脑,仍无法躲开财务上陷阱。
今天美国人每年要为z.府工作5—6个月,他们得挣出足够税钱。在看来,这真是太长。他们工作得越努力,付给z.府就越多,这也使更加确信“劫富”想法人到头来是对付他们自己。
每当人们想惩罚富人时,富人不仅不会接受反而要进行反击,他们有钱、有能力、有愿望去改变处境。他们决不会坐视不管,付出高税,他们会想办法把税赋降至最低。他们雇佣聪明律师和会计师,他们说服政客们改变法律或是钻法律漏洞,他们有能力扭转乾坤。美国税法允许人们采用合理方法避税,任何人均可运用这些方法,但也只有富人才常常使用这些方法,因为他们关心自己事业。例如,(国内收入法)第1013款,就允许销售者对“为购买更贵房地产而卖出现有房地产时”所获得资本利得推迟纳税。
按照该规定房地产成具有税收优惠投资工具,只要你不断进行上述价值交换,你就无须纳税,直到你将房地产变现。不利用这些合法避税手段人会失去很多增加他们资产项机会。
穷人和中产阶级能力不同,所以他们只能坐在那儿上他们该上税。现实情况令深深震惊:竟有如此多人在支付高税同时却很少想到要使用合理合法避税手段。有些开公司朋友,他们发现要面对各式各样税种,深感恐惧,于是放弃各自事业。
尽管知道这些,但也只好年到头从1月到5月中旬都在为z.府打工,这价码太高。
穷爸爸对此从不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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