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标准是以人丁计算,每个成年男子授田百亩,每年为国家交(比如)150斤粮食,两丈四尺绢布。有你这个人,就有国家150斤粮和两丈四尺绢布。意思就是,哪怕当年国家分给你地已经被兼并,地都没,但是只要你人在,照样得交。那你唯选择只能是逃亡。
那被兼并地到哪里去?到这,因为勤劳致富。们家八个儿子,你们家就两个丫头,所以你们干活干不过们家,最后们家发财,把你家地兼并过来。但怎交税?还是按照人头走,就算现在有四千多亩地,还是按照两丈四尺绢布,150斤粮这交,因为就个人,你也是个人,交和你样。
所以那时候是按人丁为主,而现在则按照土地财产为主,你有地你多交,你没地就少交,甚至不交。没有土地商人,交总资产1/30。这样来就表明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放松,原来租庸调制、两税法不允许人口流动,你这百亩地在海淀,你人跑朝阳去,跟谁要税去,你地在海淀,人必须在海淀,地在人在。现在无所谓,你爱上哪上哪,因为谁占这百亩地,就跟谁要税,你可以随便流动。如此来,你在这没有地,可以上有荒地地方开发,在海淀地被兼并,你可以去昌平、平谷,这就减轻农民负担,对生产发展是有利,两税法实行好处就在这里。
而两税法实行,国家不再管这个地在谁手里,你有地,你就多交,没地你就少交,甚至不交,这就意味着土地兼并不受限制,麻烦也开始出现。从唐朝以后,田制不立,兼并不受限制,愿意兼并就兼并,农民没有土地就只能去租种地主土地,租种地主土地,地主就把税负转嫁到农民身上。比如是个血汗工厂厂主,是生产圣诞树,全世界圣诞树都是们生产,厂里工人每个月工资是700块,每天要劳动11个小时,每个月可以歇3天,你看够仁慈吧!然后国家提高企业所得税,那怎办呢,只能让你们每天工作12个小时,1个月歇1天,工资600块,3个月不发。实际上就是,为国家交所得税,为希望工程捐款(是个多有爱心企业家啊),都是你们出这个钱。该坐游艇坐游艇,该环游世界就环游世界。其他所有负担都是你们给掏钱,可想而知这样来,国家虽然减轻农民负担,地主却又给农民加上去,客观上还是加重农民负担。
经济大繁荣
隋唐时期,国家统强盛,交通发达,陆上、海上丝绸之路畅通,前期统治者轻徭薄赋,劝课农桑,让国内各民族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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