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这行话目前仍然通用,因为服务
匕里孛屯就是匕里孛屯——肮脏不堪,胡乱蔓延,暗无天日,曲折蜿蜒匕里孛屯——流淌着腐朽,却又充满着种活力,锐奇确信他从没在川陀上其它地方发现过这种活力。这种活力或许是找遍整个帝国也无从寻觅,尽管除川陀之外,锐奇没有任何世界第手资料。
他最后次看见匕里孛屯是在他十二多岁时候,不过这里人们看来还是如既往,仍然是低贱之辈与无礼之辈混合物,充斥着矫揉造作倨傲和喃喃不平怨恨,男人留着浓密乌黑小胡子,女人则穿着布袋似套装,这在锐奇如今已久经世故见多识广眼光看来着实颇有些不自检点。
女人穿成那个样子还怎能吸引男人呢?——不过这是个蠢问题。他在十二岁那会儿,就已经清楚地知道那种布袋装脱起来有多快多容易。
于是他矗立在那儿,沉浸于思潮与回忆之中,经过条由商店橱窗组成街道,努力想让自己唤醒对故地记忆,他怀疑人群之中或许有人是他曾经认识,不过已老八年。其中或许还有他少年时代伙伴——然而令他深感不安事实是,虽然他还记得些彼此间互取绰号,却已经记不起任何人真名。
事实上,他记忆中缺口大得惊人。八年虽然算不上是段很长时间,但对于个二十岁人来说,却是他生命中五分之二岁月,再加上他离开匕里孛屯之后生活又与以前有着天壤之别,之前记忆已如无痕旧梦般黯然褪色。
不过这里气味依旧如故。他在间面包店外停住脚步,店面低矮而又邋遢,空气里散发着股椰子糖衣味道——这是他在其它地方所闻不到。他也曾经在其它地方买过涂着椰子糖衣小烘饼,尽管广告上写着“达尔风味”,但那不过是味同嚼蜡冒牌货——仅此而已。
他感到股强烈诱惑。对啊,干吗不进去呢?他身上有钱,况且朵丝又不在跟前,不必担心她会皱着鼻子大声抱怨这地方有多不干净。在从前时候,谁在乎干不干净?
店里光线昏暗,锐奇眼睛花段时间才适应过来。店堂里放着几张矮桌,桌边各有几把破椅,毫无疑问人们通常在这里用些点心,诸如咖啡烘饼之类。有个年轻人坐在其中张桌旁,面前放着只空杯子,他身上穿着件曾经是白色T恤衫,在光线良好时候或许会看来更脏些。
位面包师,或许该说是位服务员,从后间走出来,粗声粗气地说道:“你小子要啥?”
“来焦炭冰。”锐奇同样粗声粗气答道(如果他表现得彬彬有礼,那就算不得是匕里孛屯人),他说是记忆中从前市井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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