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方官押来刑部归案,重申杀十五人不足以平洋人之怨,务必严加审讯在押犯人,不可宽贷,但又对“订定人数,如数执行”提法予以驳斥:“衡情定罪,惟当以供证为凭,期无枉纵,岂能预为悬拟,强行就案?”
曾国藩有苦说不出,真到上下指责、左右为难、千夫所指、百口莫辩地步。眩晕病又复发,左目愈加昏花,大白天眼前人和物都如同在雾里。他自知不久人世,也愿速死,致书给儿子,叫他们将棺材早日做好,以免临时措手不及。
丁启睿、马绳武、萧世本、赵烈文、吴汝纶、薛福成等人整日守在床边,服侍劝慰。曾国藩身心已完全憔悴,不能多说话,只是反反复复地重复着八个字:“外惭清议,内疚神明!”
时至今日,别办法已没有,唯可行,是用银子来弥补,但曾国藩又犯难。他贯于财产看得很淡,也不打算给儿女留大笔钱。祖父星冈公有句话,他信奉辈子:“命里有饭吃,再无钱财也不得挨饿;命里挨饿,先人留下钱财再多也没有饭吃。”多年来,他在养廉费里只存得二万两银子,以作养老用。可以从中拿部分出来,但不能全拿,总得留些。他将必须开支部分作仔细考虑后,决定拿出七千两。三人分,每人只得到二千多,少。实在无法可想时,他把此意透露给赵烈文。赵烈文听,立即慷慨表示:“大人此举,惊人世而泣鬼神,古今中外无先例。烈文受大人栽培多年,粗知大义,岂不受感动?督署幕僚,虽不能说人人都持烈文之想,但亦十占八九,明日快马回保定,三日后来津复命。”
三天后赵烈文带回万三千两银票,全是直隶总督衙门幕僚们凑,没有惊动个地方*员。曾国藩很是感激。赵烈文劝曾国藩自己不必再拿钱。他如何肯依!这样,连同他七千,共有二万两银子。周道、张守、刘令每人各五千两,剩下五千两,他反复思考后,决定给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每人五百两,红柳村七个人每人百两,田老二等五人每人也发六十两。
这种事,不要说以往,就是几天前曾国藩都不会做。伤人者赔钱;杀人者抵命,这是自古以来最基本法律,何况杀外国人,险些引起场浩大灾难。现在,全国各地舆论终于使他清醒:这毕竟是长期积怨引起冲突,从根本上讲,理亏是洋人而不是津民,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尤其是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他们是出自爱国敬官长义愤,杀他们头确有些冤屈;田老二等人固然是趁火打劫歹徒,但在这样场复杂案件中,杀他们头,也间接刺伤百姓爱国之心,权且以这点银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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