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要多肉麻有多肉麻,他用程安修笔迹写字,把自己从头到脚夸遍。
言景则写到自己都编不出来,想想又写:“爱做题,做题使快乐。”
“要娶练习册当老婆。”
“生命在于做题!”
……
再加上当初原主让程安修写情诗,就是从自己本子上扯下纸张来写……
言景则拿出那个本子,用程安修笔迹,把程安修写那几首情诗,各写十来遍。
写到后来,除专业人士,肯定没人分得出他写情诗跟程安修写情诗区别。
就连程安修自己,应该都分不出来。
而这个时候,言景则已经不停地练十个小时字,都凌晨三四点。
主整理笔记,然后开始学着写程安修字。
他这学……
言景则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个天才!
他这具身体原主很聪明,但也就是中等偏上脑子好使程度,他就不样,他竟然过目不忘!
他穿越前,定是个天才。
当然,落款都要写程安修。
言景则放松下身体,又开始用程安修笔迹在纸上写别。
“言景则是世界上最帅人!比程安修帅万倍!”
“言景则是世界上最聪明人!比程安修聪明万倍!”
“言景则,你是雪山上最冰清玉洁雪莲,是花园里最美丽娇艳玫瑰……”
……
就他这样智力,肯定还是个点都不比程安修差学霸。
当然,现在不是想这些时候,现在……他要学着写程安修字!
言景则仔细地看程安修写每个字,将之印刻在自己脑海里……
临摹几遍,又写几遍之后,他竟然就能写出和程安修字差不多字来!
然后再临摹,再练……终于,他能写出和程安修般无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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