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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文 > 宠夫(快穿) > 第134章 混混状元(10)

第134章 混混状元(10)(3 / 4)

“练手。”言景则道,继续抄书。

掌柜也不打扰他,拿着书就走。

也是巧,掌柜刚到外面,就有人来买《三字经》。

东谷县个三十多岁李姓秀才。李秀才是李家人,虽然只是旁支,但家境富裕,这次他儿子要开蒙,需要套书,他懒得自己抄,干脆就来书店买。

掌柜很快就帮李秀才挑好书,其中就有言景则刚抄好《三字经》。

毕竟他写惯,用这种字抄书速度最快,而且那些字帖上没几个字,他可以把那几个字写得跟原版样,但其他字没有参照,就做不到下子写好

言景则模仿着书店掌柜挂在书店里,最为宝贵都不卖份字帖私下里练好几次,还把字帖上没有字也好好练练,终于写得堪称完美之后,他才用这笔字,抄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本书,刚开始用新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这本书。

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

开始这活儿是让别人去做,后来他觉得麻烦,就自己学做,每次抄好两千字,他就会起来走走休息下,还会顺便把抄好书装订好。

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解,但现在,他懂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

他除抄常用科考书以外,话本、游记等等什书都抄,抄写之余还会看,抄多看多,有些书意思,自然而然就理解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兴趣,抄书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稳定抄写两万字。

那李秀才也没翻看,爽快地付过钱就拿着书走

他走没多久,言景则也出来

刚学种新字体,他觉得自己今天很有收获,打算出去逛

因为他抄书从不出错,到后来,掌柜甚至都不检查,他抄好书直接就拿去卖。

毕竟个个字检查过去,也挺麻烦

这会儿,掌柜趟,就顺便把言景则刚抄好书拿走,还有点疑惑:“怎又抄《三字经》?”

这书虽然好卖,但卖不上价格,有些书本就要贯钱,这书只卖三百文。

而且言景则之前抄过很多本,最近都不抄这书

他甚至还开发出自己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字。

他最初字,是模仿卫凌修写,记下卫凌修写字模样,就完全照着写。

开始只会写这样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他字就慢慢有变化,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字帖,还发现自己可以写别字体。

不过他般就是抽空练练,抄写时候,还是用卫凌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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