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晏记得以前上学学过拿破仑历史,历史老师说过,不管拿破仑打多少胜仗,都无法跟他另项功绩比——民法典。
但是池晏要在这上面进行些修改,比如土地属于国家,平民地虽然也能买卖,但是是有期限。
而每个行政单位能够让平民拥有地都有面积规定。
除此以外,民法演编撰内容也是根据拿破仑民法典来。
第部分人法,第二部分是物法,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方法。
至少池晏觉得自己是做不到。
求生是人本能。
为生存,人可以放弃很多东西。
更何况是道德。
只有吃饱穿暖,人才能去谈道德。
王室拥有对律法重新解释权。
贵族犯法是不会被责罚。
贵族要保人,也可以直接保人,不必向任何人解释。
犯重罪人是绞刑,轻罪人则是鞭刑。
但偷窃和侮辱贵族,以及聚众闹事,都是重罪,全都是绞刑。
在人法中,池晏革除父权。
因为父权还没有出现在之前有律法中,所以他删改也无所谓。
池晏对肯蒂斯父权深恶痛绝,甚至觉得跟印度有拼,在肯蒂斯,家庭里父亲占有绝对统治地位,打个比方话,家庭中地位最低是女儿,然后是母亲,再然后是儿子,父亲如果觉得妻子或者女儿犯错,他执行死刑,打死妻子和女儿,他都是不必判刑。
除非他杀是儿子。
但就算杀儿子,也因为那是他孩子,所以他也可以释放。
编撰法典这种事,池晏只能找帮手,但主笔还是他自己,其他人大多是碍于眼界,他们三观已经成型,也不懂平等是什意思。
在他们看来,穷人之间是平等,平民之间是平等,相同阶级比较平等,跨越阶级就不行。
至于王,则凌驾万物万人之上,人间法律管不王。
池晏:“只能让你来陪。”
老管家坐在池晏旁边桌子上,他虽然老,但视力还是很好,他拿着笔,在边写民法。
至于轻罪,比如富商凌虐平民,只要没出人命,哪怕让平民断手断脚,都是轻罪,甚至出人命,只要赔钱,不管对方家人收不收,不管是不是只有枚铜币,都等于得到谅解,是轻罪。
在这里,阶级才是最重要,上层人士犯罪不叫犯罪。
而穷人,哪怕偷枚铜币,都是重罪。
池晏并不觉得偷窃是好事,但是对生活在最底层,没有收入来源人来说,让他们守住道德底线根本不可能。
他自己代入进去,他是个吃不饱穿不暖穷人,睡觉只能幕天席地,吃饭只能混个水饱,找不到工作,在这种时候,他这个接受过教育现代人,能守住道德底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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