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总会做三年,从十八岁做到二十岁,慢慢做到高级场子。夜笙歌夜总会在整个海虞市都是响当当
除陪酒,如果那些女客看得起,让陪睡,也是来者不拒。人生已经触底,哪来说“不”权利,有钱,才是人,没有钱,就是滩地上尿,经过都要绕着走,踩着还得蹭半天。
那时经常喝得烂醉回家,身上有时候还会沾上女人香水和脂粉,混着酒味,浑身恶臭。
顾霓是清高读书人,不理解这样糜烂生活方式,也恨不争,要自甘堕落。她问为什要去夜总会那种地方做事,做份普通文员工作不行吗?为什要出卖自己肉体?
在她眼里,大概和娼妓差不多。
那时候喝得醉醺醺,口条也不利索,只知道冲她傻笑:“不卖……难道你卖吗?”
多久,忽然就被人声吵醒。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那两个声音离不远,还越来越吵。“你两个月没见,见就为说这个?江暮,不要再提这件事,今天就当什都没发生。”“你能当什都没发生,不能。小鹤,和你在起是为开心,现在不开心,自然要和你分开去追寻自己幸福。不是个拖拖拉拉人,也不想直拖着你。”“不开心?出车祸前你可不是这说。怎?觉得站不起来,急着摆脱?”
整个人僵住,再次为自己听到八卦感到无语,这到底是问题还是他们问题,怎每次都能被撞见?
江暮声音敷衍,与半年前温柔体贴形象形成鲜明对比:“随便你怎想吧,要是把想得这不堪能让你高兴,也不介意。”
“阿暮,不是那个意思……”
激灵,总算想起为什总觉得席宗鹤声音耳熟。
这句话可真是撩虎须,正中顾霓雷区。她脸色铁青,摔门进屋,那之后个月没有理。
不陪酒,不陪睡,去做文员,高利贷那些债恐怕到下辈子都还不清。他们才不会管是卖酒还是卖肾还上钱,还不清,他们有是办法让生不如死。
不怕他们动,就怕他们去动顾霓。
顾霓是捧着长大,是顾家这座鸡屎笼里飞出去金凤凰,不允许她有点闪失。
她性子是天真些,但也是惯,自作自受,乐意。
***
在进娱乐圈前,也有个圈子,夜总会圈。
顾霓读书要钱,还顾源礼欠下赌债要钱,衣食住行,哪样都要钱。没办法,只好去夜总会做少爷,专陪有钱女人喝酒。
夜总会是个很现实地方,你哄得客人越开心,喝酒越多,赚到钱也越多。
反之,你赚不到钱不说,还会吃不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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