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黑不是不行,躯干藏在衣服底下可以不抹黑,但脸、脖子、手臂、脚都得抹黑。
可他总得洗手吧?要是脸和手肤色不致,很容易被人看出来。
楼喻想想,“逃难也不仅仅是寻常百姓,有些大户落魄,或是被土匪洗劫,都可能会逃难。”
霍延颔首:“可以。”
冯二笔笑:“那奴还是殿下小厮。”
楼喻穿上粗衣麻布,觉得还挺凉爽。
他揉乱头发,问冯二笔:“如何?”
冯二笔看看他,又看看已经迅速变装霍延,迟疑道:“殿下,霍延那样才行。”
楼喻转头去看霍延,差点没惊出眼珠子。
原本英俊帅气少年,竟摇身变,成为蓬头垢面逃荒难民。
“起来吧。”
楼喻从容下车,吩咐冯三墨:“办好?”
“幸不辱命。”
楼喻笑道:“那好,这些马车就交给你。”
他出发前,曾另派车队抵达宜州地界,设计场庆王世子路遇山匪下落不明戏码。
人以弱,会让人轻易忽视,恰恰杨继安颇有急智。
而且,在楼喻看来,杨继安这样人,不适合被困在方天地里,他更应该出来开阔眼界。
京城之行,将是次不错历练。
车队行大半日,来到庆州与宜州交界。这路上,他们都没碰到难民。
当然碰不上,毕竟庆州难民都跑去庆州府,在楼喻管控之下,已经没有四处游荡。
“路上就别叫殿下,叫少爷吧。”楼喻吩咐。
冯二笔高兴地应。
楼喻又对霍延道:“如今咱们是个难民队,和二笔是富绅家少爷和小厮,你是家护院,有没有问题?”
霍延眸中闪过丝笑意,“没有问题。”
如此,二百多
楼喻不由竖起大拇指,绝!
其实最关键是楼喻太白。
霍延及府兵们日日训练,皮肤全都晒成小麦色,与养尊处优搭不上边儿,杨继安和孙静文当过难民,年纪又小,扮演难民手到擒来。
唯独楼喻和冯二笔。
两人细皮嫩肉,看就是过惯好日子,跟其他人根本不是个画风。
打个微不足道时间差。
虽然可能有点多此举,但凡事谨慎点没坏处。
冯二笔从马车里取出包裹,“殿下,咱们这就换上?”
“好。”
所有人,包括府兵在内,全都换上破烂衣服,披头散发,将自己打扮成难民模样。
但宜州有没有难民不好说。
他们这车队太过招眼,虽然看起来威风凛凛,但若是碰上大难民潮抑或是小股起义军,说不定会来场混战。
前方有人站立等待,着身玄衣,面容清秀端正,正是冯三墨。
楼喻下令停车。
冯三墨行至马车前,“拜见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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