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是个好地方,他想,的确适合一场迟到的婚礼。
第四十封电子邮件送达的那一天,他屏住了呼吸。
他隐隐约约地,猜到了一点儿对方的想法,像抓住了兔子温暖而柔软的小尾巴。
明信片的地址实在距离他太近了,就在这个他们出生并相遇的城市里。
谢辜本人,回到了这个触手可及的地方。
谢辜的明信片夹在里头,有点羞怯地在他的手指底下颤抖。
他在这一瞬间沉溺其中。
他突然想起来,他对谢辜,的确也是一见钟情的。他姐姐给谢辜补课的时候,他趴在桌子上,谢辜的腿随意地交叠,运动短裤下露出的小腿,是年轻男孩子特有的修长笔直,白得几乎在发光。
但那种钟情掺杂了太多肉欲的成分,而肉欲是不吝于与人分享的。一场以熟肉铺子为开端的爱情,注定有一方饱受凌迟之苦。
他姐姐说的不错,他的确是个混蛋。
多,像个心不在焉的厨子。”
“我听了一个可怕的故事,从前有个厨子,请蘑菇回家泡澡,泡得蘑菇又白又软,昏昏欲睡,像化掉的冰淇淋那样满池乱漂。然后水就开了,厨子两刀挖开它的菌盖,蘑菇痛得大哭,问厨子,我都熟了,你还剐我做什么。厨子说,你熟得太快,还没入味啊。”
“我也有点怕你,但我怕得不明不白。”
“还是接着稀里糊涂地喜欢你吧。”
谢辜像只疑惑而笨拙的小蜗牛那样,从字里行间,慢慢向他爬。
这座城市里,到处都有谢辜的气息。仿佛雨后潮湿的苔藓,一夜之间冒出了零零星星的蘑菇。
“姐,你看
但这个混蛋却又受尽了眷顾,在一瞬间锥心的悔痛里,仍有转圜的余地。
他突然有了一个答案。
他为之心跳如沸,不断逼近临界点。
他忍不住给谢辜打了一个电话。
在那一串漫长的忙音里,他像是被捏在对方掌心里,过度饱胀的气球,被浸满柠檬酸的针尖一点,随时都会炸裂开来。
夏煜一直忍不住笑,因为他在等,等对方乖乖地爬进他的指掌之间,用那对纤细而伤横累累的触须,触碰他温热的掌心。这次是真的,看山是山,看水也是水。
他在维也纳的一家旧照相陈列馆里,找到了第三十九张明信片。
谢辜在明信片上犹犹豫豫地写道:“你说结婚的地方由我来选,那么就在这里吧。”
他似乎落笔又后悔了,把这排字涂得七零八落。
照相馆附近,就是当地著名的教堂,天气高朗,是纯度很高,分外剔透的玻璃蓝色,照相馆里陈列着百年来每一对新人的婚纱照,装订成册,久远的黑白相片,甚至连五官都模糊了,只能看到黑发白肤,像漆盒上剔刮发亮的螺钿。这个小照相馆里到处都是忘却了主人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