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痛起来,心痛!
他喜欢对方每寸,从头发梢到指甲尖,从明亮眼睛到不加遮盖疤痕,喜欢到明明只见过两次,就恨不得永生永世!
他边跑边狂吻手上那只桃核小葫芦,仿佛是那玩意儿给他带来源源不断好运!
他反复查看微信里对方头像,想说些什,不断输入又不断删去,他十九岁时都没有这患得患失!
程几微信头像是条德牧,即国人常说黑背,相册里有几张照片,也是同条狗。
吃饭。”程几问,“行不行?”
齐北崧简直像个半大小子般手足无措,以至于烟灰烫手。
“……行!”
“给发个定位哦!”程几爬上出租车之前说。
他没有去过齐北崧公司,真心实意想要个定位。
“他喜欢德牧……”齐北崧喃喃。
他决定先养三条会撕家大狼狗当见面礼!
他不知道那条德牧是程几在R国时养狗,曾经和程几寸步不离,忠心耿耿,由于不能带回国来,程几还抱着狗哭好几场。
狗名字叫崧崧(陈川起)。
宏城这个城市聚财聚气,向来以快速扩张闻名,主城区隔江沿海,街道纵横。程几三年来满打满算只在宏城呆两个月,而那两个月中,他几乎没有天能够闲适地出来走走,所以其实不怎认路。
齐北崧目送出租车远离,返身回家,心头乱跳,又开始剥上衣在跑步机上狂奔,他觉得自己大概是疯,只需要个火星就能点着!
汗水沿着他强健脖子往胸肌上流淌,胸口有疤痕,那是起搏器留下痕迹。
但这点痕迹比起程几伤疤就太温柔,他想象不出为什有东西会损伤那样美丽身体,而且割得那深,那大。
当时出多少血?怎活下来?有多痛?谁陪在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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