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有效推测。”
“第二,赃款去向证据不足,六点报案,当天抓捕,而所谓丢失名酒名烟和黄金并不是能立刻销赃东西。被告家里也并没有搜查到相关内容。”
“第三,没有录像这些能够证明被告去过原告家里。”
“第四,被告犯罪动机不足。被告虽然生活不如原告优渥,但也并不存在无法生存状况。没有铤而走险必要。与此同时,被告和原告没有什私人恩怨,甚至并不熟悉,并没有临时起意进行行窃理由。”
穆辞宿也不评价对错,只是继续问他,“那从证据角度呢?”
作者有话要说:
傅昭华:所以说是对还是不对?【突然紧张】
穆辞宿:【摸头】【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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