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血族日刑。
墨菲说:“你看,还是很赏罚分明。”
墨菲临走之前,在血族议会中造成极大动荡。
这次动荡被称为“纯血之末”被记在在血族日历当中,因为据说这切导火索都是最后名纯血种初拥仪式导致。
在公爵城堡里还留下墨菲画像,后世人由此临摹出墨菲长相,并忠实地记录下这段历史。
“怪物。”墨菲玩味说,“不死生物确实算是怪物吧。啊,要不是你们惹生气,还是很想好好当个人类。”
说完,他轻轻攥住手掌,又摊开。
那名血族浑身上下发出“咯咯”声音,然后瘫软到地上,化成团灰烬。
长老们惊恐万状,有人终于供出真凶。
墨菲对他笑笑:“你自己跟来吧。”
。
有人喊道:“来人!”
有人已经匆忙地化为蝙蝠向外逃跑。
墨菲收回手轻轻抚摸着猫,边用冷淡视线看向大门——那门便轰然合上。
接着他又找个座位,很随意地坐下,说:“给你们个机会,说出是谁出馊主意,想要打以诺念头?”
血族们说,墨菲不是个普通人类,他天生就应该是名血族。证据是,他在接受纯血种初拥之后,立刻获得令人胆战心惊恐怖力量。
然而谁也不知道他来自何方,最后又去到哪里。只是他带走公爵以诺。
关于他信息,他们唯确信是:墨菲拥有独无二“愉悦之血”。
在他愿意时候,他血将胜过世界上所有美味,能让尝过次血族为之匍匐膜拜,能让无法得到它血族为之发狂。有人也将他血称为“圣血”。
在他成为血族之后,据
血族亦步亦趋,跟着他离开议会,身后留下是片狼藉。
出去之后,他还想逃跑,但墨菲根本没给过他机会。
墨菲用七根鲜血长矛,将那名血族贯穿在绿茵广场上——就是血族们用来杀死血奴那片绿地上。
血族顽强生命力让他不断挣扎,只要心脏没有被扎破,他就暂时不会死。
但是,很快太阳将升起,阳光会寸寸炙烤他皮肤,让他身体不断毁坏又重生,直到他耗尽力气,被烤成灰烬。
在场血族都不说话。也许是出于血族傲慢,也许是出于最后自尊,没有人供出那个主谋来。
墨菲便将猫放下来,说:“宝贝,你去挑个。”
那只猫之前受惊吓,被放到地上以后,飞速向着个地方逃窜去。
墨菲顺着方向看过去,伸出手凌空将名血族抓到眼前,就问:“是谁?”
他威压令血族恐惧地颤抖,说:“你不可能是人类,你是什怪物……”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