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就问:“你们找有什事?”
李妍率先开口说:“们追杀商羊好几天,它负伤跑进树林里面,实在是没法找。们想起来你应该住在这附近,就
别人是发愁能吃什,墨菲是发愁挑哪些出来吃。
他现在也不喜欢躺在床上,木头床板就算铺着兽皮也还是很坚硬。他现在就喜欢窝在以诺身上睡,大狼皮毛真是太舒服。
墨菲就边躺,边还要撸狼毛,跟以诺咬耳朵说:“好烦,到底吃什?”
以诺还没来得及说“肉”,树屋外面突然传来声音。
有人在喊“泓”名字。
“给这把弓起个名字吧……”墨菲琢磨着,“你觉得‘大尾巴狼’怎样?”
“……”以诺歪下头,看着墨菲,然后低头拱他下,将他顶个趔趄。
但他抗议是无效。
因为墨菲注意力早就已经转移走,他翻出来几根羽毛,准备开始做箭矢。
像这个工作就不难,顶多只是重复劳动而已。
之后,再上弦。
这个弓弦,他本来是打算用多根蜘蛛丝拧成股。但是蜘蛛丝在几天之后变得很脆,不能拿来做弓弦。
然后,墨菲突发奇想,从以诺尾巴尖上拔根红毛。
以诺:“?”
墨菲拧拧这根毛,觉得长度和韧性都非常合适,于是把它兴高采烈地装上弓身。
墨菲懒洋洋地爬起来,打开门往下面看去。
这些天没有下大雨,洪水消退不少,起码能让人再次淌水过来。
现在在树屋底下喊人,就是部落里几个男人,此外竟然还有李妍——她是骑在个男人脖子上被带来。
这些人都装备齐全,背后带着投掷用长矛等狩猎用具,其中人背后还有把珍贵长弓。
看就知道,他们肯定是部落里派出来,负责猎杀商羊队伍。
先是削出木棍,然后稍微烧下让它变直,在末端开出凹槽,把顶端削尖,最后是黏上羽毛来提供稳定性……
在做前几根时候,墨菲还很有耐心。
但他耐心走也很快,共就做十几根箭矢,就跟弓起丢到桌上,再也没去管。
有事情做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
不知道怎就又天过去,墨菲每天都在琢磨着下顿饭吃点什。
他试下这把新出炉反曲弓,曲度、拉力、精度都很完美,而且最重要是——足够漂亮!
那根红色弓弦,简直是神来之笔,好像要照亮弓身上自带木纹,将整把弓都染上神话色彩。
啊,因为自己做出来东西很漂亮,所以墨菲心情值极大地上涨!
墨菲快乐地亲下大狼脖子,说:“宝贝,还是你漂亮。”
以诺好像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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