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门而入不是别人,正是纸上名字本尊。
宋沅言穿着身灰色羊毛呢子大衣,内里搭是条格纹背带裤,夹棉白衬衣塞进裤腰,裤腿儿则塞进双擦得锃亮马靴里头,配上他那张好看脸,十足阔少派头。
“你在做什?”
听见宋沅言声音,许其琛这才反应过来,手
算。
抱着种自,bao自弃诡异心态,笔尖挪到方才那个点下面。
点、横勾、横、竖、撇、捺。
手微微顿顿,完成个还算漂亮收尾。
许其琛仔细地端详着那个宋字,颇有些满意,起码感觉以前功底没全丢。
“好难啊……”想到这个,许其琛就头疼,趴在桌子上不想起来。
不小心碰倒装着各式毛笔笔筒,许其琛赶紧将它们收拾好,想到自己小时候还练过两年毛笔字,如今已是几十年没有写过。
孙霖也不是什才子设定,学习写字也没有几年。
没有角色设定加成,正好试试,看看手生没生。
砚台有些干,许其琛拿起石研,打着转儿磨几下,然后挑支小狼毫,铺开张纸,沾些墨。
那副线任务呢?
宋沅言。
想到他昨天那副样子,许其琛就觉得棘手。
如果他真是孙霖,也就罢,只会死心塌地地跟着这个宋小少爷,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善良最让人心疼人。
可他偏偏是原作者,心里对这个宋沅言性格知道得清二楚。
不过开始点原本是要做偏旁,写太靠左些,整个布局都乱。
干脆把名字写完好。
许其琛微微弯腰,又沾些墨汁,将另外两个字写完。
沅言。
正准备搁下笔,好好欣赏番自己字迹,门却突然被打开,吓得许其琛手没拿稳,小狼毫直接掉在地上。
写什好呢?
写字人往往最习惯就是写自己名字。
执笔,刚落下个点,手就顿在半空。
许其琛觉得很不妥,这个名字又不是这个世界,写出来太奇怪,万被人发现……
可是言字旁点都已经点下,看着怪难受。
这家伙看起来是个体弱多病娇贵少爷,其实心机十足,不好对付。
最麻烦就是他对孙霖感情,在原文里,他开始对孙霖根本就没有爱慕之情,只是从小起长大情分,习惯跟他待在起。
小说后期因为各种原因,宋沅言才明白对孙霖感情,所以这本小说感情线直很弱,快到结局才戳破。
这样是不行,结局部分他都忙着闪避危机好让自己不被弄死,怎还有心思跟他谈感情呢?
得让他早点喜欢上自己。许其琛纠结半天,得出这样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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