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门前,他还特意将凌乱不堪头发稍微打理下,露出饱满白皙额头。
这样番明喻自认为随意随性打扮,却在他离开公寓大门之后,得到路人致注目凝视。甚至在他走过路口时候,还有两三个背着肩包、中学生模样小姑娘呆愣着直盯着他看,导致错过绿灯,悲愤地直跺脚。
你瞧,其实你只用稍微穿得正常些,就可以得到世界瞩目。
而且……从此以后,会让整个世界,都看到你光彩!
……
圈后,明喻很快找到个朴素干净钱包,在发现里面还有几千快钱后,他便打开衣柜,打算从里面随便挑件衣服赶紧出门。
然而,明喻是真想要随手挑件衣服就出门算,但是当他真看见衣柜里东西时,他身子却陡然僵,整个人都呆怔着站在原地,久久没有动作。
只见在这衣柜里,从挂着外套到折叠好裤子内衫,全部“纯·朴·简·素”到令人发指地步!比如说放在最左侧件红白相间外套,这种款式明喻上辈子还真穿过,是他上小学时候穿着校服!再比如说叠在最右边那条黑色裤子,你用柔软棉布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你为什还要用条玫红色“麻绳”当作裤带啊!!!
“啪——”
明喻毫不犹豫地关上衣柜大门。让他看这衣柜东西,简直是在污染他这个时尚圈人士眼球。这种衣服仿佛是在用生命阐述着“穿上你就可以变成小学生哦”概念……不!小学生都不会这穿好!
灿烂明媚日光下,帝都第医院招牌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金属冷冽光泽
直到现在,明喻终于明白为什在原主记忆里,那个成肃非常不喜欢自己。成肃是个外貌协会男人,按理说原主长得如此出众,理当得到成肃另眼相待才是。然而事实上,成肃却不怎喜欢原主,接近原主也只是为抢原主机会,并且踩着原主肩膀向上爬。
轻轻地叹声气,除恨铁不成钢外,明喻更加同情起原主来。
“你只是没找到个可以发现你内在美人而已,但是……你竟然为那样人而选择死亡啊。”
顿顿,明喻再次伸手打开这间衣柜,接着轻笑着说道:“不过你放心,会完成你遗愿,让那个成肃这辈子都无法忘记‘明喻’这个名字,会让他把这两个字,深深地烙印在心底,永生永世,无法忘记。”
在衣柜里翻找许久,还真让明喻找到身还不错衣服。他将这件浅灰色风衣穿上后,又配上条纯白色修身牛仔裤,所幸原主鞋子还是颇有审美,明喻选双黑白高帮运动鞋后,便正式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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