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席择眸中带笑,道:“要‘老婆’和‘缪斯’。”
明小玉嘴角抽:“是老公!”
席择郑重地摇首:“老婆。”
“是老公!”
“老婆。”
表面上看,好像真是如此。在事业上成就就不用说,这男人还烧得手好菜,由于有强迫症和洁癖,那就更是从来都容不下点脏乱,房间里永远是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就是这样席择,都有缺点?
那是理所当然。
明喻就知道,他家童养席那是天不怕地不怕,就算是自己对他都熟悉到这样,十次拌嘴也得输九次。但是!席择却非常怕任何毛绒绒生物!这个生物范围从恐怖狮子老虎,到可爱机灵小狗小猫!
只要有毛,只要你会动!
到你。”
听这话,明小玉也是淡笑着点头,反问道:“好巧,席先生,原来你也住在这里吗?”
席择仿佛没有察觉到少年话语中调侃意味,既然对方改变台词,那席择自然也要顺藤摸瓜地改改:“你原来是住在这儿。这附近有个不错卧室,既然这巧碰上,不如上去坐坐?”
这话落地,明小玉却轻哼声,两人边进楼,明喻边说道:“你乱改台词。”
席择无辜地摊手:“是你先改。”
“老公!”
“诶,对,没错,乖,老婆。”
明小玉:“……”
毕竟有方先挑起这种青涩而又充满乐趣当年记忆,等进屋子后,席择主动地低头吻住自家少年,两人直接在玄关里
席择那瞬间就浑身紧绷,连大气都不敢喘下。
不过今天晚上,当明喻主动挑起两人当年回忆时,这种奇妙陌生感觉便又回到两人心头。等两人上电梯后,席择角色扮演欲望还没有消退,他又看似随意地问句:“你是要找人。明喻,你愿意成为缪斯吗?”
听到这话时候,明小玉那是点触动都没有,直接摆摆手:“不要。”
席择嘴唇抿:“不要?”
明小玉理所当然地点头:“那当然啊!什叫成为你缪斯,所以说现在还不是你缪斯吗?那这样吧,既然你是这定义,那‘老公’和‘缪斯’里你只能选个,你要成为哪个?”
明喻却十分占理:“们又没有继续住在缪斯公寓,当然要改啊,这叫应景!”
那席择也十分正当地回答道:“那这附近也没有个咖啡厅,这也叫应景。”
自从两人最近忙碌起来后,已经很少有机会这面对面地拌嘴。这种感觉还真是稀奇,毕竟两人都相恋两年多,就算是再怎神秘个人,那都该知根究底。
比如说,你真以为席择那男神?浑身上下没点缺点?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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