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几秒前啦。真哦。大概是肚里虫子告诉吧(译注:虫の知らせ,惯用短语,意译话般译为“第六感”、“直觉”之类。此处为与下文对应刻意采用直译。)?总有点忐忑不安,于是就冲过来看看,刚好碰见这种事呀。”
要说有什虫子会给笨蛋通风报信,那定就是脂羽虫。这个笨蛋肯定和脂羽虫是同类。不留神就突然出现,不知道他潜伏在哪里,就是下子就冒出来。明明不想见,却总是
他技术洗练至极。或许,这种做法本身过于无谓,但至少,他动作里没有丝多余。甚至包含美丽与庄严。他毫无疑问爱着这种行为,若非如此,便不可能将技艺追求研磨到如此高度。因此,若不是魔术,那也是残酷艺术。
用步枪人手中步枪,与他头颅同落地。
在其身旁另名高个子,向后退去挥着什东西高速闪。剑。两手各持柄,狭长、如同镰刀般弯曲剑刃。
高个子从沙色前杀手剑下逃脱。皮巴涅鲁在使用步枪人断绝呼吸后,立即向高个子逼去。既然能够做出那般反应与速度,就说明那个高个子绝非庸人。
“——看来美食已经被抢去呀。”
罗斯将剑收回鞘中。从腰带上小包中取出小瓶。左右两手各握两只,共四只,目标是用步枪高个子。距离超过十五美迪尔。而且,与目标之间还有多玛德君挡着。
没问题。
办得到。
正要抛出小瓶,用步枪突然转向这边。
步枪尖端滑动下,随后稳稳地静止不动。
这声音在耳畔响起。当然吃惊,不过更多是呆然无措。在右后方,距离连五桑取都没有。
笨蛋在那里。
打从根底里无可救药笨蛋。
然而玛利亚罗斯、还是刻意没有去看他。
“什时候在这里……”
无法呼吸。被瞄准。要被击中。不行。得动起来。和弩是样。只要动起来,就很难击中。大概吧。不——已经没有那个必要。
用步枪好像察觉到什,转过身去,然而已经迟。
他深谙破坏事物方法,不仅仅是熟知,早已成为习惯。
雌剑莉蕾扎与雄剑库雷亚达已经成为他身体部分。他手中雌雄对剑将用步枪人身首分离,那是连串复杂作业结果。外套兜帽被掀开,皮肤、肌肉都被割裂,血管被切断,颈骨并非是被强行斩断,而是在颈椎之间埋入短剑刃尖来回切削,在无数次极为迅速切割下,实在是极为工整、不留后患地完美分割。
他并非是如莎菲妮亚那般魔术士,他无法驱使世人惯称所谓魔术,然而,他技巧让人不禁认为,那也称得上是种魔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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